法國監管機構表示不接受線上數字貨幣衍生品廣告

買賣虛擬貨幣


上週四,法國股市監管機構釋出了一份關於捆綁衍生品的宣告,其中包括對此類產品的廣告限制。

法國證券市場監管機構制裁委員會(簡稱AMF)在其宣告中指出,不允許交易平臺以電子方式銷售數字貨幣衍生產品,這是一種涵蓋衍生品的監管規定。根據AMF的說法,這份報告是在長達數月的審查過程中進行並得出最終結論的。

AMF的結論是:現金結算的數字貨幣合同可以被視為一種衍生品,而不管數字貨幣的法定資格。因此,提供衍生工具的線上平臺屬於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2)的範圍,因此在遵守授權、業務規則在進行實施過程中有像EMIR貿易做出報告的義務,並提交給貿易儲存庫。最重要的是,這些產品受Sapin 的2項法律約束,特別是對某些金融合同廣告的禁止。

歐盟的金融工具市場指令(MiFID II)是對以往立法的更新,其目標是在保護投資者的名義下,以更大的資產類別提供更大的透明度。該計劃在1月3日就開始生效了。

AMF的這封郵件是該機構最新發布關於數字貨幣問題的最新一項,它是在首次發行代幣(ICOs的幾個月後推出的。去年10月,該機構發起了一項以ICO為中心的行動,被稱為ICO研究網路(UNICORN)的通用節點。

根據當時的宣告,這項工作旨在“為這些專案的承運者提供一個框架,使他們的業務得以發展,並確保希望參與的行為者和投資者得到保護。”

歐盟內部的其他監管機構也一直在調查數字貨幣衍生品的問題。

歐洲證券市場管理局(ESMA)正在調查此類合同是否符合MiFID規則,並尋求公眾對潛在規則變化的意見。

翻譯:@ 雷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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