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EP新進展 | 數字人民幣將新增6城試點,新增多家合作應用機構

買賣虛擬貨幣

11月24日,財新網發文介紹了全球央行數字貨幣的進展情況,其表示在全球央行中,中國走在最前列,數字人民幣試點在全國多地漸次推開,而且將繼續擴大範圍。

據財新網描述,除了已經公佈的雄安、蘇州、成都、深圳和冬奧會場景,還將繼續新增上海、長沙、海南、青島、大連、西安六地試點。

1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簡稱:央行數研所)與國網雄安金融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開展數字人民幣在國家電網公司電費交納等場景中的創新和應用。據報道,這一場景的試點在上半年就已經開始,將數字人民幣與硬體結合開放了充電樁產品,而且充電樁還可以和用數字人民幣支付的自動售貨機一起,在服貿會展臺小範圍演示過。

另外,此前曝光央行計劃在美團點評上測試數字人民幣,訊息顯示目前使用數字人民幣可以在蘇州相城區掃碼支付美團單車。

而冬奧會場景,其表示則由中國銀行負責,有望為外籍人士在冬奧場館、機場、酒店等場景解決小額支付問題,目前在封閉測試中。

另外,財新網透露,目前央行數研所公佈的合作伙伴包括滴滴、美團、京東數科、拉卡拉,以及尚未公佈但獲悉合作的b站、一款名為“藍信”的政企通訊應用,另外還有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以及新近加入的蘇州銀行,都屬於2.5層,即本身不具備開立數字人民幣賬戶的資格,僅扮演數字人民幣流通的角色。目前,2.5層與二層機構是一對一合作模式,例如美團對接工行,b站對接中行,中信銀行對接建行等。

實際上,在數字人民幣的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具備中心化管理地位,負責向指定商業銀行批發數字人民幣並進行全生命週期管理,商業銀行承擔向公眾兌換數字人民幣的職能,流通服務則由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其它銀行來承擔。

因此,在移動支付網看來,財新所描述的招商銀行、中信銀行等目前屬於2.5層沒有問題,不過說其本身不具備開立數字人民幣賬戶的資格則稍有不妥。

由商業銀行提供數字人民幣的兌換服務是法律法規的要求。《人民幣管理條例》賦予“辦理人民幣存取款業務的金融機構”配合人民銀行管理人民幣流通的權利,人民幣現鈔發行主要透過銀行的現金收付業務實現。因此,商業銀行具有為數字人民幣提供兌換、流通服務的法律基礎。而由商業銀行提供m0兌換服務也是全球最佳實踐。

當然,數字人民幣具有數字化特徵,並不完全適用實物現金流通監管規則,需要擬定專門針對數字人民幣的監管要求。同時,此前穆司長和範行長都描述過,為確保數字人民幣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要審慎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制定運營機構,牽頭提供數字人民幣兌換服務。

從報道的訊息來看,目前指定的運營機構暫時為6家,分別是四大行加上郵儲和交行。而最早而言僅僅只有四大行,後兩者是之後才加入並對接的。因此指定運營機構也並非就是一直固定的。

相關人士向移動支付網表示,所謂的2.5層也是為了讓參與機構和產業鏈角色更加容易理解的說法,他們內部則理解為二級運營商概念。一級運營商即是目前的6大行,它們是直接對接的央行,負責提供數字人民幣的“兌換服務”;而二級運營商則是6大行對接的其它企業。實際上,也就是此前穆司長和範行長所表述的提供“流通服務”的企業,負責零售環節的管理,包括支付產品的設計和創新、場景拓展、市場推廣、系統開發、業務處理和運維等,這一類包括第三方支付機構、其它銀行甚至是其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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