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對加密貨幣的開放和限制

買賣虛擬貨幣

據Cointelegraph 7月21日訊息,俄羅斯“關於數字金融資產”(DFA)的加密法案的最新版本並未將加密貨幣使用定為犯罪。預計立法者將於7月21日對該法案進行二讀。根據7月20日釋出的法案草案檔案,擬議中的立法無意引入刑事責任,例如對俄羅斯非法使用加密貨幣的罰款和監禁條款。

根據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Anatoly Aksakov的說法,DFA法案很可能在2020年7月獲得透過。此外,DFA並不是俄羅斯即將出臺的加密法案的唯一組成部分,還有另一項名為“數字貨幣”的法案,簡稱DC。Aksakov表示,“數字貨幣”法案是一個單獨的檔案,實際上它將確定加密貨幣法規,而DFA法案僅提供關鍵的行業術語,例如“數字資產”概念。

隨後,在7月22日,俄羅斯國家杜馬(下議院)透過了《數字金融資產法》。該法律允許從2021年起在俄進行數字金融資產交易,但禁止在俄境內將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

但路透社指出,這項法案將呈交俄羅斯聯邦委員會(上議院)審議,而後呈交克里姆林宮簽署,不過這兩個步驟通常被認為是走過場而已。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則指出,相關法律對“數字貨幣”和“數字金融資產”進行了定義和區分。

根據該法律,數字金融資產可以被作為抵押物、買賣物件,可以用一種數字金融資產交換另一種,或者交換另一種數字金融資產的數字權利,包括貨幣索取權、證券權利、要求轉讓證券的權利、參與非上市股份公司資本的權利。但不代指支付手段。

而數字貨幣則被定義為所有可作為支付手段使用、但不是任何國家的貨幣單位的電子資料(數字程式碼)。俄羅斯國家杜馬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託利阿克薩科夫表示,另一部法案可能會於秋季會期透過,並對數字貨幣監管作出更細緻的規定。

由此可見,當加密貨幣被冠以數字金融資產時,則無法具備支付功能,加密貨幣的流通將因此受到限制。

俄羅斯對加密貨幣的態度一直是明確的。

據俄羅斯官方媒體塔斯社(TASS)報道,此前,俄羅斯監管機構正在考慮推出一種以黃金為後盾的加密貨幣,用於國際結算。

據俄羅斯央行行長納比烏里納(Elvira Nabiullina)表示,俄羅斯央行認為,在歐亞經濟聯盟(Eurasian Economic Union)內部開發法定結算系統,發行新貨幣將帶來好處。

但納比烏里納認為,加密貨幣合法化實際上是失去對海外資金流動的控制。

“原則上我們反對將加密貨幣引入我們的貨幣體系。我們沒有看到這種可能性,即加密貨幣將履行貨幣代理的功能。在這方面,絕對不行,”

但在2020年1月20日,俄羅斯新任總理Mikhail Mishustin表示,俄羅斯很可能在今年春天採用一項新的加密稅收計劃。

可見俄羅斯對於加密貨幣的使用,主要限制於加密貨幣參與的領域,透過定義法律法規,就可以達到既不否決也有所限制的處理方式。

曾有調查顯示,俄羅斯12%的加密貨幣使用者,其主要收入是加密貨幣。超過90%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想用加密貨幣支付,四分之一的人表示他們已經把加密貨幣作為主要的支付手段。40%的參與者把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看作是一項很好的長期投資。

這代表著一定的市場趨勢,但面對加密貨幣帶來的灰色市場,就是對加密貨幣嚴加控制的主要因素。

2019年11月29日,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報道稱,俄央行和俄聯邦金融監督局準備禁止使用加密貨幣支付商品和服務。此倡議旨在打擊虛擬貨幣領域的犯罪,但俄羅斯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俄羅斯-經合組織中心主任安東寧娜·列瓦申科認為,這項措施並不能消除灰色領域,反而會使加密貨幣交易免於被徵稅。俄央行未證實在準備相關法律草案,但表示做好了支援法案的準備。俄羅斯財政部持相似立場。

這一報道與今日俄確認加密貨幣的合法性但仍舊禁止其作為支付手段,前後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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