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3.8億的數字貨幣詐騙案 竟有70多名“90後”被告人

買賣虛擬貨幣
來源:浙江新聞




騙取客戶投資入金,詐騙金額達3.8億元,被害人3000多名。5月15日,東陽市檢察院對一起數字貨幣詐騙案提起公訴,95名被告人中,有70多名為“90”後。


高檔寫字樓辦公,為詐騙提供“陽光場所”


2018年5月,以夏某某為首的犯罪集團在安徽合肥一高檔寫字樓內成立總部公司,然後先後在安徽、馬來西亞、深圳等地分別成立金融科技分公司。這些公司對外假稱從事區塊鏈技術開發,有正規的數字貨幣發行資格,實際上透過技術團隊研發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為詐騙活動提供“陽光場所”。


公司往往選址優越、裝修豪華,組織架構也十分完整,行政、財務、招商接待、技術運營、客服等部門設定齊全,還有專門的講師團隊和代理商。光鮮的外殼吸引了許多金融、計算機專業畢業的年輕人,其中八成是“90後”。


“我在公司裡做的是伺服器維護工作”,1994年出生的被告人儲某供述,2018年5月,夏某某找到他,說要在深圳成立一個軟體開發公司,由儲某做法人代表。儲某交代,客戶一旦買入該公司的虛擬貨幣,就會進入鎖倉期,半年內不能交易,只能看見虛擬貨幣每天的漲跌,“當然,最終都是虧的,因為我們賺的就是他們投進來的錢”。


同時,後方平臺會透過設計的機器人功能模擬自動交易,配合講師,操控數字貨幣漲勢以穩住客戶。


代理商拉攏客戶,直播“講師”誘導投資


平臺有了,客戶從哪裡來?


檢察機關審查發現,該詐騙集團透過發展和培訓代理商,由代理商業務員等冒充證券公司工作人員,透過微信、qq等方式拉攏客戶,並推薦“股票分析師”給客戶。講師一開始分析股票知識,後以唱空股票市場,謊稱投資數字貨幣可以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與代理商業務員互相配合,誘導客戶到公司開發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進行投資。


“我原來會自己程式設計做一些指數分析小程式,然後從技術層面上講解股票。”2018年10月,從事直播間講師職業的被告人段某某經人介紹,從上海來到該犯罪團伙位於吉隆坡的公司做直播間老師。段某某說:“直播主要內容就是讓大家感覺我是一個炒股很厲害的人,觀眾相信你以後,就能大概率成功把他們往我們公司的產品上面引導。”段某某工作2個月、覺察到這是個詐騙團伙時,就拿著2.2萬元工資離職了。


從微信、qq群到直播間,投資人最終將資金投入詐騙集團先後開發的多款數字貨幣詐騙軟體中。據被告人交代,如有客戶想要投訴或報警等,平臺還會安排部分出金以穩住對方。


通訊和自由受限,外派出國卻持旅遊簽證


2019年開始,該犯罪集團為逃避打擊,逐步將財務、技術、運營、招商等關鍵部門人員轉移至韓國、馬來西亞等地繼續實施詐騙活動。


員工們到馬來西亞吉隆坡分公司,發現工作時間較長卻只辦理旅遊簽證,出行時間、範圍嚴格受限,還不被允許使用個人微信,也不能告訴家人上班地點。員工統一使用skype等聊天工具辦公,並被要求隱瞞真實身份,只能稱呼花名,稱呼真名就要罰款。


部分涉案人員在確認從事詐騙工作後便自動離職,但更多人卻選擇了留下。隨著越來越多的被害人報案,詐騙集團的犯罪事實也逐漸浮出水面。2019年6月,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犯罪集團涉案人員陸續被抓獲。


畢業生網上求職,“秒過”後被吸納進團伙


據被告人汪某供述,她是2018年7月的應屆畢業生,當月,她在求職網站上掛了自己的簡歷後沒幾天,就收到了面試簡訊,“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就簡單問了我一下財務會計方面的問題就讓我透過了,我的崗位是結算專員。”


但工作了一段時間後,汪某發現了這個公司的可疑之處,“我們公司吸引客戶在平臺上入金買虛擬幣,他們的錢進入鎖倉期之後,公司跟代理商等人就把錢分掉了,公司就是靠這個盈利。鎖倉期結束以後,應該不會把錢還給客戶了。我覺得這就是一種詐騙行為,是不對的。”


工作了7個月後,汪某到手工資3萬多元,此時,公司讓員工們出國到馬來西亞工作,汪某認為這不是個合法經營的公司,自己也沒有出國工作的意願,就離職了。


和汪某一樣,該犯罪集團中有大批年輕人因涉嫌犯罪身陷囹圄,初入社會的他們急切地四處求職,抓住每一次面試機會,卻一不留神步入了犯罪的深淵。


檢察官提醒:網路與每個人的生活都緊密相聯,網路治安空間面臨很大的挑戰,大家要警惕數字貨幣詐騙等網路犯罪,不要輕信所謂的“專家”“講師”和高額回報的投資,要透過正當途徑投資獲利;年輕的應屆畢業生們更加要守住底線,擦亮雙眼,明辨是非,謹慎求職。一旦發現所從事的工作有詐騙、傳銷等犯罪嫌疑,應保留證據,保護自身安全,及時離職並報警,退出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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