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發展過程中的組織架構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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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區塊鏈發展的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專案和數字貨幣形式出現,其組織架構也不斷地在出現變化。


從最早2009年開始出現的比特幣,到現如今的各種聯盟鏈,私有鏈,大概經歷了四個階段組織架構的變化。第一種是社羣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最初使用的組織架構;第二種是社羣+基金會,以ETH為代表,運用防偽證明,2015年發展至今;第四種是公司制,也是現在區塊鏈技術主要運用的範疇。

從上述四種形式來看,基於社羣形式的組織數量伴隨著比特幣2014-2015年的價格低谷逐漸減少。但社羣形式因其低成本、低門檻,始終維持著相當的生命力,並且在2016年透過TheDAO專案眾籌的成功得以另一種形式的發展。作為當前區塊鏈領域的知名專案以太坊,其基金會可謂譭譽參半。贊同者認為其讓以太坊更純粹和非商業化,質疑者認為其財務管理不善,若非ETH暴漲,專案甚至可能中途夭折。而第三種基金會+公司形式的優點在於運營團隊的穩定,但同時也有團隊以及資金的歸屬疑問。


最後一種完全的公司制一般對應的是聯盟鏈和私有鏈,鮮有公開鏈的專案。其原因在於公開鏈的共識機制對於獨立第三方的經濟激勵導致其代幣(Token)的不可或缺,而代幣的擴散與注資往往與挖礦(PoW)和眾籌(PoS)等社羣行為相關聯。加上開源的預設特點,社羣行為以及代幣更流行的組織架構是基金會而非公司。公司制的區塊鏈組織穩定,但不夠開放。穩定的原因在於其團隊激勵更多來源於傳統的工資以及股權,團隊更多體現的是經濟人假設的特點即逐利,不夠開放是指激勵的單樣性。


上述四種形式按照其典型案例的出現時間先後排列,可以發現社羣型區塊鏈應用出現最早,其後逐漸向公司形式轉變。一般認為社羣形式是最為自由也是組織架構最為鬆散的一種形式,公司形式則是最為規範,目標也最為明確的一種,基金會則介於兩者之間。可以這樣去理解,為了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區塊鏈的參與人員由一開始的弱組織形式慢慢向強組織形式靠攏,同時也越來越偏向於找到一種穩定、可以長期盈利的模式。從理性人角度出發很容易理解這種轉變,即任何新技術的誕生可以是偶然的,但其發展和擴張一定滿足的是:為自己同時也為社會整體執行帶來更低成本、更高效用,實現帕累託最佳化。


注:帕累託最佳化(Pareto Improvement),是以義大利經濟學家帕累託命名的,並基於帕累托最優變化,在沒有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一方面,帕累托最優是指沒有進行帕累託改進餘地的狀態;另一方面,帕累託改進是達到帕累托最優的路徑和方法。帕累托最優是公平與效率的“理想王國”。

那麼是不是說將來的結果就一定會出現社羣形區塊鏈組織式微,而公司形式的區塊鏈組織越來越多呢?其實不盡然。帕累託最佳化的意思是在沒有使任何人環境變壞的前提下,使至少一個人變得更好。然而對於每個人來說,更好的含義是不同的。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對於甲來說獲取更多工資是更好的,而對於乙來說世界公平是更好的。那麼對於甲來說加入公司制的組織可能是更好的,而對於乙來說加入社羣制的組織可能更好。


人的行為是隨機的,這涉及經濟學的基礎問題,人是自私的還是利他的,是經濟人假設還是社會人假設?


然而要使區塊鏈體系得以在最大範圍達成共識,社羣體系還是必不可少的。雖然大力提倡無幣區塊鏈,甚至部分聯盟鏈也使得不少場景成了區塊鏈技術落地的先河。但是可以看到,缺少了大眾和礦工的參與,這些應用仍然是缺了腿的瘸子,並沒有繼承區塊鏈的全部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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