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警惕虛擬貨幣交易死灰復燃

買賣虛擬貨幣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證監局日前聯合釋出防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風險提示。經調查,當前部分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正在面向境內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甚至透過數字貨幣抵押推出“零息借貸”“雙幣理財”等專案。

“這嚴重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2017年9月份釋出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表示,投資者需準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所謂“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透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根據監管安排,自2017年9月4日《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釋出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立即停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區塊鏈各元件技術的成熟度存在差異,不同金融場景對區塊鏈在安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要防止有人藉機蹭熱點,或者加上他們自己的東西。”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說。

李東榮表示,當前,區塊鏈更多應用在供應鏈金融、貿易融資、市場證券化等存在多方交易且信任基礎較弱的特定場景,並不是所有的業務都要用區塊鏈,也並不是所有的資料都要上區塊鏈。“應負責任地向社會普及相關的金融、科技知識,找準應用場景,使區塊鏈的技術創新優勢、經濟社會價值真正得到彰顯。”

那麼,面對當下虛擬貨幣交易“死灰復燃”的跡象,投資者應如何防範風險?

“我們已經對轄內各金融管理部門、網路電信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對虛擬貨幣交易、ICO及變相ICO持續保持監管高壓,綜合運用現場約談、行政調查、封停網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擊。”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現行監管規則,任何人員、機構不得宣傳有關虛擬貨幣專案或平臺,不得開展虛擬貨幣業務銷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資者開展虛擬貨幣交易或變相交易業務,不得從事或代理從事境內外虛擬貨幣發行交易活動,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任何虛擬貨幣交易買賣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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