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創業,必須知道哪個檔案?

買賣虛擬貨幣

距離2019年1月10日快一年了,當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釋出《區塊鏈資訊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區塊鏈資訊規定),並於今年2月15日起施行。各地的備案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我們今天重新一起學習區塊鏈資訊規定,以期能夠讓更多地朋友真正步入區塊鏈創業的正規,合規合法經營。

文章脈絡:

1. 誰將受到檔案的約束;

2. 誰是真正的監管機關;

3. 備案細節及行政處罰。

誰將受到檔案的約束

區塊鏈資訊規定規制“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和“區塊鏈資訊服務使用者”。

所謂“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資訊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援的機構或者組織。同時,所謂“區塊鏈資訊服務使用者”是指適用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兩者皆應遵守區塊鏈資訊規定的相關要求,前者積極備案;後者守法行事。

我們再來與諸位一起復習,什麼是“區塊鏈資訊服務”這個核心概念。根據區塊鏈資訊規定第二條的規定,“區塊鏈資訊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透過網際網路站、應用程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可見,目前國內區塊鏈相關的創業專案基本全部歸入本檔案的規制範圍。

誰是真正的監管機關

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國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管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依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劃內區塊鏈資訊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同時,各地興起區塊鏈行業自律組織,鼓勵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標準,提高區塊鏈資訊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目前,自律組織的聲音還不夠大,前些年創立的“可信區塊鏈聯盟”等相對活躍,但其主要從事區塊鏈專案的技術測評等活動;另外,各大高校也有區塊鏈專案的民間自發聯盟,還是以培訓、交流為主,並未實現真正的行業凝聚力。

根據區塊鏈資訊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對區塊鏈資訊服務使用者進行基於組織機構程式碼、身份證號碼或者行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資訊認證。使用者不進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的,區塊鏈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而《網路安全法》的具體執行機關是各地網警,因此,公安機關也是“實質”的監管機關之一。

這裡我們提出一個隱憂,正式因為區塊鏈平臺的匿名性,才有眾多fans痴迷其中,一旦要求全部實名,根據傳統區塊鏈技術是要全網公佈的,豈不是洩露的公民的個人資訊及隱私,這個問題需要進一步權衡解決。

備案細節及行政處罰

備案的具體流程:

持工商執照;

開業前,提前20個工作日到國家、省級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提交備案材料;材料齊全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備案並公示在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上,不予備案的,20個工作日內通知備案人並予以說明;

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到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區塊鏈資訊服務備案管理系統“填報資訊”;

如有變更資訊,提前5個工作日到備案管理系統更改;

備案成功後,備案人應當在其對外提供服務的網際網路站、APP顯著位置標明備案號;

監管機關定期檢查備案資訊,確保未被篡改等。

行政處罰:

罰款5000-3萬元(含警告、責令改正和暫停業務):

安全管理職責沒有落實到位(請注意,嚴重者將構成“拒不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罪”);沒有應急處理違法內容的釋出等;無平臺公約;開放新產品應用未進行安全評估;變更專案未備案;未公示備案號;存在資訊保安隱患;記錄備份少於6個月;不接受監管機關檢查。

罰款2萬-3萬元(含警告、責令改正和暫停業務):

製作、複製、釋出、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

罰款1萬-3萬(含限期改正):

未按照規定履行備案手續或填報虛假資訊。

寫在最後

我們再補充一個知識點:關於區塊鏈資訊規定所涉及的“安全評估”,目前是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建立了完善體系,具備已獲認可的測評機構。區塊鏈創業專案可透過其認可的測評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具體依據的規定是《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安全評估規定》,並透過“全國網際網路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評估報告。

免責聲明:

  1. 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鏈報觀點或立場。
  2. 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爲,侵權責任將由作者本人承擔。
  3. 鏈報僅提供相關項目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