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正式將「區塊鏈」納入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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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編自央視財經、新華網等媒體

據央視財經報道,國家發改委早前首次明確新型基礎設施的範圍,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初步研究認為,新型基礎設施是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資訊網路為基礎,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慧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

目前來看,新型基礎設施主要包括3個方面內容:一是資訊基礎設施。主要是指基於新一代資訊科技演化生成的基礎設施,比如,以5G、物聯網、工業網際網路、衛星網際網路為代表的通訊網路基礎設施,以人工智慧、雲端計算、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技術基礎設施,以資料中心、智慧計算中心為代表的算力基礎設施等。二是融合基礎設施。主要是指深度應用網際網路、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支撐傳統基礎設施轉型升級,進而形成的融合基礎設施,比如,智慧交通基礎設施、智慧能源基礎設施等。三是創新基礎設施。主要是指支撐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產品研製的具有公益屬性的基礎設施,比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教基礎設施、產業技術創新基礎設施等。當然,伴隨著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新型基礎設施的內涵、外延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將持續跟蹤研究。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聯合相關部門,深化研究、強化統籌、完善制度,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頂層設計。研究出臺推動新型基礎設施發展的有關指導意見。二是最佳化政策環境。以提高新型基礎設施的長期供給質量和效率為重點,修訂完善有利於新興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准入規則。三是抓好專案建設。加快推動5G網路部署,促進光纖寬頻網路的最佳化升級,加快全國一體化大資料中心建設。穩步推進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智慧+”升級。

同時,超前部署創新基礎設施。四是做好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透過試點示範、合規指引等方式,加快產業成熟和設施完善。推進政企協同,激發各類主體的投資積極性,推動技術創新、部署建設和融合應用的互促互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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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穎:以新基建推動釋放資料價值

隨著5G、資料中心、工業網際網路等數字新基建進度不斷加快,資料量爆炸式增長,源源不斷地為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

當前,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正在加速融合,極大釋放了資料生產力和資料價值,有力支撐製造業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升級。後疫情時代,應進一步推動數字新基建創新發展,逐步完善資料治理規則體系,安全有序推動資料開發利用,做大做強數字經濟。

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資料成為新生產要素

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正在加速融合。以原子為基因的實體經濟向數字化發展。工業網際網路為“原子”基因注入“位元”力量,推動製造業加速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轉型,將工業經濟過程在數字世界“再實現、再呈現”,實現物理世界與虛擬世界的“握手”,改變製造業生產方式、組織方式、商業模式,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以位元為基因的虛擬經濟向製造業融合滲透。資料從產品交易、商業領域逐漸向生產製造流通延伸,用“位元”基因為“原子”賦能,一方面,製造業是5G、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落地應用的重要領域,是新技術市場化、產業化的重要支撐;另一方面,消費端資料為製造業注入新活力,成為製造企業資料閉環反饋的關鍵環節。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是一體兩面。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不是對立關係,隨著雙方互動日益深入、頻繁、緊密,逐漸融合為一體,共同創造新的價值,資料突破有限自然資源供給對經濟增長制約的可能,構建出資料驅動的開放生態和創新發展模式,將成為未來產業的發展方向。

資料在數字經濟時代成為新的生產要素,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將帶來資料這一生產要素的大幅增長。一方面工業資料促進資料資源富集,製造業數字化從裝置設施、工業系統、工業軟體採集、匯聚大量工業資料,並在虛擬世界描繪出製造產業的數字孿生,形成比消費領域更多、更復雜的資料資源,成為數字經濟的能量來源,另一方面資料大範圍流通帶來創新價值,虛實經濟融合能夠打通物理的資料孤島和虛擬的資料壁壘,實現全社會範圍的資料流通、價值流動,產生新價值、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

推動數字新基建創新發展充分釋放資料價值

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是一種新經濟形態,需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來支撐。新基建是數字經濟時代的一項複雜系統工程,是一整套支撐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的支撐體系,內涵非常豐富,既包括以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為代表的“硬實力”,也包括以資料、技術、知識、創新為代表的“軟實力”。

當前,資料要素提升要素生產率、支撐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創新發展作用將越發凸顯。但我們也認識到,由於資料作為生產要素轉化為新型生產力尚處於初級階段,資料資源的應用方式、管理模式、組織機制、運營環境等生產關係的調整仍有待探索。

近年來,我國在政策制定和工程推進層面開展了大量工作,逐步形成資料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但相較於國際上較為成熟的資料治理體系仍存在不完善的問題。一方面,我國資料相關的政策檔案多由行業主管部門釋出的為主,缺乏國家戰略層次的資料法律與政策制度,客觀上存在“政出多門、多頭指揮”的情況,主管部門職權、監管物件、監管事項、監管規則和標準等交錯重疊,既不利於政府監管工作開展,也不利於產業和企業發展。另一方面,《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相應標準形成資料本地化、跨境流動審查等框架性規則,但對於資料分類分級、“重要資料”範圍界定等方面尚無明確界定,資料權屬、資料交易市場準入、市場監管以及糾紛解決等機制尚未立法規定,不利於資料資源的利用和保護。

政府資料共享開放機制不健全。在政府職能轉變和產業轉型發展的背景下,我國政府正在逐步從“政府資訊公開”向“政府資料開放”探索前進,資料開放原則、資料開放平臺、資料管理制度等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一方面,政府資料存在“資料孤島”,各行業主管部門長期以來專注本行業內的資料管理,海量資料散落於眾多機構和資訊系統中,難以形成整體合力。疫情初期,相關資料分散在醫療、交通、通訊、公安等多個領域,國家層面的多源資料整合和處理機制尚不完善,應急物資難以精準對接,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應急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政府資料通常利用國家行政資源進行採集和整理,應屬於國有資產,企業使用政府公開資料創造營收的使用方式、定價模式等也需要進一步探索。

資料產業支撐能力有待改善。雖然我國資料產業總體發展形勢良好,正處於賦能實體產業的重要機遇期,但仍然存在一些資料資源的治理難題。一是核心技術創新不足,雖然區域性技術已實現了單點突破,但系統性創新仍然缺乏,無法將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產業競爭力薄弱。二是缺乏統一的資料標準,資料不相容、不通用等情況阻礙了資料共享和流通,難以發揮資料價值。三是企業資料管理能力不足,資料產權不明確,管理職責混亂,管理和使用流程不清晰,造成資料維護錯誤、資料重複、資料不一致等情況時有發生。四是第三方資料交易體系尚不健全,價值評估、定價標準、資料質量、信用機制有待完善,影響了資料要素的交易和流通。

個人資訊保護落實尚需加強。網路互聯互通、資料空前匯聚使得使用者個人資訊承受更大安全風險,我國的個人資訊保護雖立法嚴格,但執行力度不足,個人資訊洩露事件時有發生。疫情初期,部分武漢返鄉人員的名單,以及身份證號碼、家庭詳細住址、手機號、甚至車票航班等行蹤軌跡資訊在社交平臺被大肆傳播,造成返鄉人員被誤解和區別對待等惡劣影響。另外,個人資訊收集和使用規則不明確,企業超範圍收集和使用、過度分析使用者個人資料的情形仍有發生,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件持續高發,甚至形成個人資訊盜賣、勒索詐騙等黑色產業,嚴重侵犯使用者的隱私、影響使用者權益。

加快推進我國資料治理體系建設

數字新基建最終將助力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壯大,我國正處在由“資料大國”向“資料強國”轉變的關鍵機遇期,需要探索形成滿足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最佳化營商環境、培育市場生態等多方訴求的治理體系,安全有序地推動我國資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流通共享,繼續做大做強數字經濟。

完善資料治理政策法規體系。加強資料確權、資料流通、分類分級等資料治理關鍵問題的基礎研究,並借鑑歐美國家資料治理相關先行立法執法的經驗和教訓,加快推進我國資料保護、工業資料分級分類等相關方面的立法程序,完善我國資料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

推進政府資料共享和開放。加快推進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完善政府資料分類開放制度,形成跨機構、跨領域資料融合應用機制,打通部門間資料壁壘,保護國家安全、公眾權益的同時,方便企業依法依規獲取和利用資料。

夯實資料資源應用基礎。加快推進滿足資料應用需求的網路基礎設施構建,創新資料產品研發機制,面向產業發展短板,推動資料創新應用的攻關,打造全面的、完整的、一體化協同推進的資料產業鏈,為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提供強大的產業支撐。

探索資料要素管理創新。編制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資料管理能力圖譜和實施指南,開展企業資料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有效提升企業資料管理能力。探索建立第三方產業大資料交易中心,打造商業資料流通交易、公共資料與商業資料融合等樞紐橋樑,促進多源資料流通共享。

加強資料安全管控和防護。建立健全網路資料安全管理體系,加強資料安全風險防控和監測預警,在前期、萌芽狀態處置安全問題,防止事態進一步加劇,提升資料安全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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