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研究院×BSN丨解析區塊鏈視角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買賣虛擬貨幣

3月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月,在近日播出的3.15晚會中,央視曝光了科勒衛浴、寶馬、Max Mara多家知名商店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手機清理軟體洩露老人隱私、瘦肉精羊等多個極其惡劣的消費者權益侵害行為。可以看出,隨著資料時代的漸行漸近,消費者習慣也在逐漸發生改變,從而衍生了新一輪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而近年來,區塊鏈,一種透過透明和可信規則實現非信環境下自由交易的分散式賬本技術,其特有的難以偽造、難以篡改和可追溯特性,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新的解決思路。但由於區塊鏈的新興技術屬性,其社會認知度仍不高,市場對其瞭解度還有待增強。

對此,3月22日,由BSN、陀螺研究院共同主辦,火星財經作為直播媒體的線上訪談活動正式召開。本次訪談圍繞“3.15”消費者權益保護這一主題,邀請到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天演維真CTO易飛以及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等四位大咖,針對區塊鏈視角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

精華觀點摘要:

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區塊鏈技術的底層資料邏輯是把網際網路技術原來線性串聯的資料傳播方式變成了廣播式的傳輸方式。隨著生產力的提升,基於廣播式的資料傳輸方式新的分散式業態應運而生。

區塊鏈業務是網業融合一體,只有從底層進行監管,才能夠真正高效的去進行監管。廣泛使用區塊鏈技術會降低整個社會的監管成本,同時又能夠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

不斷完善的基礎設施是區塊鏈行業發展的關鍵。在區塊鏈思維融入到千行百業中整個行業,或是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大行其道的時候,區塊鏈行業將迎來真正的爆發。

數字經濟的未來一定是我的資料我做主,我的資產我管理。

BSN的長期發展是要成為真正“無我”的基礎設施,奮鬥目標就是要“做沒了”。

天演維真CTO易飛:區塊鏈的技術體系是很適合實現一些分散式商業的應用場景,區別於以前的連鎖商業模式和共享商業模式,分散式商業模式作為第三代反壟斷的商業模式,可以透過區塊鏈技術讓參與到商業行為中的各個主體擁有相對同等的權益和地位,透過“對等合作”和“協作共識”去決策整個商業過程的執行。

透過商品從生產到加工的各個過程環節資料打包,進而依託智慧合約上傳到區塊鏈上,生成並交易hash和時間戳等資訊,可實現商品的全過程溯源。目前,從溯源應用的角度來看,區塊鏈已經完全具備大規模使用的條件,並在種植類、畜牧類、水產類都有很成功的落地應用。

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核心在於平衡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行為博弈,落實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這與區塊鏈技術所帶來的分散式信任十分契合。

隱私保護不是一個純粹的技術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的合規要求。對於源自消費者為了完成消費行為而主動提供相關隱私資料的行為,隱私保護的要點是引入技術手段避免非必要的隱私資料披露。對主要源自自動識別和使用者畫像技術的第二類隱私洩露,隱私保護的要點,是透過政策法規、行業規範限定隱私資料收集技術的過度使用,並推薦隱私友好的自動化收集技術,降低技術普及和升級的成本。

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無論中心化系統或者去中心化系統,法律均承認其效力,不過中心化系統資料出庭展示需要提供原始載體或者經過公證。相比之下,去中心化或者多中心化系統中的資料真實性更高,更容易被採信。

監管者可以透過“以鏈治鏈”的方式,實現全程監管,減低監管成本,增加作惡成本,提高糾紛處理效率。目前溯源的區塊鏈產品有很多,但是“以鏈治鏈”還需要時間。

2020年至2025年是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政策紅利期,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紛紛出臺扶持政策,未來民事主體對資料享有的權利多少,與區塊鏈產業的發展成正比。

以下為QA全文實錄,陀螺研究院整理,略有刪減: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各位老師,各位觀眾,大家下午好。很高興能大家來參加解析區塊鏈視角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線上會議。本次會議我們邀請到了咱們區塊鏈發展聯盟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譚秘書長,天演維真CTO,易飛總,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嚴博士,還有我們海埠律師事務所中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李律師,歡迎各位老師!

我們大家都知道3月份是消費者權益日,央視315晚會也報道了很多有關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一些現象,區塊鏈作為下一代網際網路架構,對消費者權益這一部分有很好的應用。

會議開始前,為了讓各位觀眾能夠更進一步的瞭解各位老師,下面有請各位老師做一個簡單的自我介紹。

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大家好,我是區塊鏈服務網路BSN發展聯盟秘書長、中國行動通訊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數字經濟技術推進組組長譚敏。在通訊行業工作30餘年,在通訊行業多個崗位工作過,目前正在推動建設區塊鏈新型基礎設施——區塊鏈服務網路BSN,區塊鏈服務網路(Blockchain-based Service Network,簡稱BSN)是由國家資訊中心牽頭研發和頂層設計,並聯閤中國行動通訊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紅棗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建立的全球性區塊鏈基礎設施網路,BSN以建設公共基礎設施的理念進行研究、設計、建設和運營,核心目標是持續降低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成本、技術門檻和監管難度,實現區塊鏈應用的資源共享與互聯互通。謝謝主持人!

天演維真CTO易飛:大家好。我是浙江天演維真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CTO易飛,我們公司主要是致力於數字農業方向的業務,然後農產品溯源是我們公司的一個很重要的業務板塊。今天也很高興的能夠與大家一起探討區塊鏈視角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大家好,我是來自微眾銀行的嚴強,職位是區塊鏈安全科學家,我們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區塊鏈資料安全隱私相關的前沿技術的研究。關於微眾銀行,我相信大家可能都比可能比較瞭解,微眾銀行實際上對於新興技術的研發和探索一直是重投入。開源對區塊鏈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2017年起開始主動面向全球開源。目前來說,我們在區塊鏈的領域已經開源了9大技術方案,包括牽頭研發並開源區塊鏈底層平臺FISCO BCOS、研發開源了隱私保護解決方案WeDPR等,並且圍繞FISCO BCOS,我們牽頭多方共同建立了國內最大最活躍的國產開源聯盟鏈生態圈。

至今,FISCO BCOSS的生態圈已經有4萬餘名的社羣使用者以及2000多家企業和機構,參與共建區塊鏈產業生態。在應用方面,已有數百項的應用基於FISCO BCOS研發,其中超120項已經在生產環境中穩定執行,自2015年以來,除了區塊鏈底層本身,我們還研發了一整套相關的配套技術方案,包括了中介軟體、分散式數字身份、資料隱私保護、跨鏈、訊息協作、資料治理、可信預言機等等。今天很高興也很榮幸能夠與各位專家、領導一起來探討區塊鏈視角下的消費者隱私權權益保護,謝謝。

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各位大家好,我是李殿旭律師,就職於律師事務所是廣東海埠律師事務所,在深圳南山。然後我在大學的時候開始接觸比特幣,當律師之後主要是做涉及數字貨幣的刑事案件。隨著研究深入,也就是說2017年9月4號之後,18年之後就不做這些刑事案件了,開始轉向合規領域,現在主要是為一些企業提供區塊鏈產品合規服務,還有就是地方政府提供區塊鏈政策的專家論證服務,現在廣東省來說,一共有20多項區塊鏈專項政策,然後我平時為這些政府出臺政策提供一些專家論證意見,目前主要的業務範圍就是這些。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好,謝謝咱們李律師,然後我也自我介紹一下。我叫餘維仁,來自陀螺研究院。我們陀螺研究院,也是跟現在場的各位嘉賓很多也有合作,專門定位於研究產業區塊鏈,如何推動應用落地,旨在來搭建一個溝通平臺,來讓大家更好的溝通,然後發現更有意義的場景,這也是咱們組織這次會議的一個初衷。

透過剛剛各位嘉賓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到參加這次會議的嘉賓來自各行各業,有產業組織的,有做產品開發的,有做技術的,也有做合規這一塊的,所以說我相信咱們這次探討應該是非常成功的,所以說接下來我們就進入第一議題。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釋出,明確提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完善質量標準和後評價體系,健全缺陷產品召回、產品傷害監測、產品質量擔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費維權機制和糾紛解決機制。對此,正值消費者權益月之際,目前資訊化已應用到各種場景的治理當中,區塊鏈技術憑藉其技術特性對消費者權益有哪些治理幫助,賦能哪些場景?請大家談一談。首先有請譚敏譚秘書長。

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3月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月,今年的3.15中央電視臺晚會也曝光了一批企業侵犯消費者利益的事件。隨著數字經濟的日益發展,對消費者和整個消費行業來說,風險與機會共存,今天我們共同探討的話題是區塊鏈技術出現以後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對行業的治理到底有哪些幫助?

我們先從區塊鏈技術的底層資料傳輸邏輯來進行探討,區塊鏈技術的底層資料邏輯是什麼?把網際網路技術原來線性串聯的資料傳播方式變成了廣播式的傳輸方式。大家也許會說,這種廣播式P2P的資料傳輸方式實際上很早就有,為什麼到2008年比特幣的出現才把這種P2P傳播方式用起來?原因是當時的資訊基礎設施沒有發展到支撐P2P傳播這個階段,你用廣播式的資料傳輸方式一跑網路就癱瘓了,也就是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夠。但是隨著這些年資訊基礎設施的大發展,這種廣播式的資料傳輸方式能夠跑起來了,基於廣播式的資料傳輸方式新的分散式業態就產生了。

比如基於區塊鏈技術這種廣播式的傳輸方式,大家就容易達成共識,慢慢由原來的信任人變成信任機器,比如很多事情一個智慧合約就解決了。慢慢透過智慧合約、共識演算法、隱私計算等區塊鏈技術手段有效的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受到侵犯。未來逐步實現我們的資料能夠自己做主,任何機構獲取我們的資料都需要經過我們的授權。

我舉兩個例子來說明區塊鏈技術如何實現對消費者的權益保障?第一例子是企業透過區塊鏈技術幫助維權的,區塊鏈服務網路BSN的一個聯盟成員叫安妮股份,安妮股份公司提供基於區塊鏈的版權存證服務(版權家),已為百萬作品提供了確權服務。版權區塊鏈首先透過對內容的數字摘要的計算和數字指紋提取上鍊,保證了內容的完整性與原創性;其次使用國家認可的數字證書機構頒發的證書提供數字簽名,再結合國家授時中心可信時間實現數字作品的存在性證明,權屬證明、授權證明和侵權證據固定,區塊鏈系統參與者採用完全的實名數字身份認證機制,並結合可信時間服務保證了作品的權屬與存在時間。版權區塊鏈做到將使用者的整個創作過程完整記錄,從而發揮區塊鏈技術在確權、授權與維權過程中的海量、快速、即時特性,實現“創作即確權、使用即授權、發現即維權”。能夠實現“創作即確權、使用即授權、發現即維權”實際上是得益於區塊鏈技術底層廣播式的資料傳輸邏輯。

第二個例子是區塊鏈用於政府監管,上週我參加湖北省發改委組織的區塊鏈應用場景供給研討會,湖北省農業農村廳介紹的一個案例讓我很受啟發,農業農村廳搭建了一個吃上放心肉的監測管理系統,用區塊鏈技術與物聯網技術結合對家禽養殖過程、銷售過程等進行全流程監管,從而保證我們消費者吃到放心肉。政府起初是從監管的角度去搭建的這個平臺,平臺要求養殖戶將購買幼仔、買飼料、打疫苗、到我們消費者買到肉等資料上傳全過程進行監管,為避免上報的資料不真實或者篡改就用到了區塊鏈技術和物聯網技術。透過幾年的努力,基本上對於監管做到心中有數了,也能夠知道養殖戶養了多少雞,養了多少鴨,養了多少豬。同時監管平臺收集了大量的資料,現在這些資料又反過來賦能整個養殖產業的發展,還將養殖戶與保險理賠、供應鏈金融結合起來了。如果是養殖戶出現了瘟疫等情況,平臺還可以幫助養殖戶提供資料去做保險理賠,還可以幫助養殖戶去貸款。大家經常說的豬週期,其實就是養殖戶今年豬便宜明年我就少養,今年豬價錢貴明年就多養,恰恰搞反了,豬價便宜的時候實際上是過剩,豬價貴的時候實際上是大家豬養少了,但是養殖戶實際上是不知道這些資訊的。這個監管平臺的資料剛好可以指導養殖戶有序發展養殖業。所以我當時聽到他們的這個案例,覺得非常好,雖然還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但是這個方式非常好,一方面用新技術對整個行業進行監管,保護我們吃上放心肉。另外一方面又能用大家上報的資料反哺養殖業有序發展,也會促進養殖戶樂意上報資料,慢慢形成一個良性互動。

我就透過這兩個例子來說明區塊鏈技術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以及對行業的治理的幫助。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好,謝謝譚秘書長,剛剛譚秘書長也介紹到農產品養豬這一塊,易飛總專門做溯源存證的企業,請問易飛總有沒有補充。

天演維真CTO易飛:從區塊鏈的傳統認知來看,一般認為區塊鏈是分散式網路中,由各個節點共同維護的不可變賬本,所以目前在區塊鏈+的應用中都會利用這種去中心化和防篡改的機制來保障資料的真實有效和痕跡化。

以農產品溯源為例,消費者掃碼查詢農產品的生產過程資料時其實最關心的就是這些過程資料是不是真實有效,以前的做法一般是透過一些行業協會或者政府監管對這些資料的有效性進行背書,有了區塊鏈技術,可以利用區塊鏈的技術特性為這些資料進行技術背書,從技術角度保障資料的有效性和防篡改。

另外,我覺得區塊鏈的技術體系是很適合實現一些分散式商業的應用場景,區別於以前的連鎖商業模式和共享商業模式,分散式商業模式作為第三代反壟斷的商業模式,可以透過區塊鏈技術讓參與到商業行為中的各個主體擁有相對同等的權益和地位,透過“對等合作”和“協作共識”去決策整個商業過程的執行。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咱們易飛總。剛剛易飛總他也是談到了分散式商業這一塊,微眾其實也是基於這種理念,然後下面就有請我們嚴強博士從他們的角度來分析區塊鏈如何賦能消費者權益保護。

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核心在於平衡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行為博弈,落實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這與區塊鏈技術所帶來的分散式信任十分契合。從消費全流程的三個環節(售前、售中、售後)來看,區塊鏈技術都可以強化現有的消費者保護機制和商家誠信體系。

對於售前環節中常見的虛假廣告、溯源資訊作假、風險披露不完整等由於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區塊鏈技術透過提供難以篡改、透明公開的資訊源,從源頭上削弱或打消作惡動機;對於售中環節中常見的個人資訊過度採集問題,區塊鏈技術可以結合隱私保護技術,為消費者提供非明文資訊交換途徑並記錄個人資訊訪問歷史,最小化個人隱私資訊洩露風險;對於售後環節中常見的維權難、取證難問題,基於區塊鏈的分散式可信資料網路,可以大幅降低舉證追索的成本,構建自動化高效糾紛全流程處理的技術基礎設施。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咱們嚴博士從技術角度來分析區塊鏈如何給保護咱們消費者的權益。非常贊同剛才嚴博士說的技術創新可能帶來一些商家和消費者格局的破壞,所以說我們要技術來進一步演化來保護這種機制。但是保護機制除了這個技術的話還有制度,所以說我們接下來有請咱們李律師從合規角度聊聊區塊鏈如何保護咱們消費者權益,有請李律師。

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自古以來,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當前時代,消費者在面對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時,百分之九十九是處於“店大欺客”的狀態,主要原因不是財力問題,而是資訊不對稱。

消費者屬於產品或者服務的需求側,也是資料提供者,消費者購買產品的時候,只能看到成品,關於產品的原材料、生產過程、質量監控等資訊,是不知道的,也沒有精力去了解。買產品時看的就是產品提供者對產品的資訊的介紹,消費者因為信任產品生產者而購買產品,本質問題還是中心化問題,中心化機構的作惡成本非常低。

監管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都是有限的,也有防止過度監管阻礙經濟發展的考慮,監管機關每次都是在問題出現之後,才開始調查,進行處罰,也就是事後監管。問題太嚴重了就修改法律,堵住漏洞。但是技術進步一小步,監管落後一大步,監管總是滯後的,監管的成本也很高。

區塊鏈技術的特徵,鏈上資訊公開,可溯源,資訊不易篡改,透過區塊鏈技術,產品提供者可以將產品生產的全流程展示給消費者,以此取得消費者的信任,讓消費者可以放心地購買產品,從整體上降低交易成本。監管者可以透過“以鏈治鏈”的方式,實現全程監管,減低監管成本,增加作惡成本,提高糾紛處理效率。目前溯源的區塊鏈產品有很多,但是“以鏈治鏈”還需要時間。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各位的精彩分享。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的不斷髮展,全民已進入了數字經濟時代,這也意味著圍繞著個人有關的資料海量增長,但就現狀而言,個人產生的資料大部分被網際網路巨頭公司掌握,此前的大資料殺熟也正源於此。從這個角度,請李律師談一下我國對此是否相應立法來保護消費者資料權益,尚待完善的方向有哪些?

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有,並且非常多,橫向民法典,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縱向各個位階的法律都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共同特點是,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其他民事主體,對資料只享有權益,簡單說就是隻有在被打的時候,才能請求法律的保護。

“資料收集者”收集資料的時候,雖然有各種提示義務,但都是免費收集,而且收集之後,也不告訴你,他是如何使用的,儲存在哪裡,是否委託第三方使用、分析,是否已經銷燬。只是在所有人都不會看的隱私協議裡向資料提供者書面表示一下,個人資訊保護法,賦予資料提供者知情權和決定權,很少有資料提供者落實。

第四十四條 個人對其個人資訊的處理享有知情權、決定權,有許可權制或者拒絕他人對其個人資訊進行處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五條 個人有權向個人資訊處理者查閱、複製其個人資訊;有本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為何立法者和監管者能容忍資料收集者的不良行為,原因是以前為了發展本國的網際網路企業,立法者不能在資料流通的路徑上設定過多的阻礙,監管者也不能過度監管。所以就立法者規定資料提供者對自己的資料只享有“權益”。另外,資料可以無限複製,在原來中心化的狀態下,資料無法實現法律上的特定化,例如物權或者智慧財產權。資料的無法溯源、價值無法評估,如果賦予資料提供者對資料享有權利,也就是資料提供者可以主動行使對資料享有的各項權利內容,就會導致資料交易成本過高,資料收集者收集資料之前不知道資料已經被出售過多少次,還要調查資料的來源,防止出現侵權行為。結果可能是他支付的費用遠遠超過資料給他帶來的收益。這樣的話,中國網際網路企業的成本遠高於外國企業,就沒有競爭力,就會破產或者被外國企業收購,與其讓別人賺錢,不如讓自己人賺錢。所以,在初期只規定資料提供者對自身資料享有權益。

現在已經完全不同了,享受了多年的紅利,他們已經長大了,而且有大而不倒的趨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資料提供者與收集者的天平已經無法平衡了,現在監管者頻頻出手,立法者也是頻繁出臺法律,增加收集者的義務,服務提供者更多的權利。

2017年,民法總則草案,將資料列為智慧財產權的客體,之後又移除了,理論是成熟的,但是實際不允許。在沒有區塊鏈技術的情況下,貿然將資料列為智慧財產權的客體,資料收集者收集資料時,無法溯源整個權利授權鏈條。收整合本非常高,還會有給收集者無數的法律糾紛,嚴重阻礙網際網路產業的發展。

2020年至2025年是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政策紅利期,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紛紛出臺扶持政策,未來民事主體對資料享有的權利多少,與區塊鏈產業的發展成正比。

區塊鏈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立法者可以透過以鏈治鏈的方式,賦予監管機關事前、事中深入監管的權利,擺脫事後監管的模式,主要是透過設定監管節點的方式,實時監督資料收集者、儲存者,受託分析、處理資料的第三方等資料流轉全鏈條。有了法律和技術的雙重保障,才能真正實現保護資料提供者的權利。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李律師的精彩分享,剛剛李律師也說了,其實現在法律有很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條款,但是這些條款執行成本比較高,導致消費者維權難,很多商家抓住這一漏洞肆意妄為。而區塊鏈技術的出現顯著降低了存證和取證的成本,有利於監管部門的監管。商家不僅利用資訊不對稱來侵害消費者利益,而且利用平臺資料壟斷來加強這種優勢的趨勢也很明顯,接下來請譚總談一下區塊鏈技術對破除平臺資料壟斷有哪些幫助?

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剛才李律師講得非常好,無論是技術的普及還是社會管理,實際上成本問題很重要。比如說不能為了安全管理警察的數量和老百姓的數量一樣多,這樣肯定推行不下去,付出的管理成本太高了。我先說一下李律師談到的如何對區塊鏈業務進行監管?然後再來說區塊鏈技術對於破除平臺壟斷有什麼作用?由於監管部門無法瞭解其區塊鏈業務的資料執行邏輯,很難從根本上監管區塊鏈業務。我們BSN發展聯盟為什麼要建區塊鏈服務網路這麼一個大環境?一方面是要降低成本,搞好互聯互通,推動行業發展;另外一個方面就是要對監管提供技術支撐,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近期我們給網信辦也做過多次彙報, 除了把BSN本身作為一個監管技術支撐手段外,還要用BSN的這種理念機制對區塊鏈業務進行監管,要探索實施從雲、網層面對區塊鏈業務進行有效監管,現在無論是什麼鏈也就是一個區域網,任何區域網都得部署在雲上,當然你也可以在自家樓下搞幾臺伺服器進行儲存,但是資料傳輸需要用到網,當前監管部門給我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們從雲、網的層面去探索如何對區塊鏈業務實行監管。

網信辦對網際網路業務進行的監管辦法非常完善成熟,技術上透過掃描80埠很快就能找到網站或者APP,但區塊鏈的業務邏輯和網際網路的業務邏輯就完全不一樣,用原來掃描80埠的方式已經失效了。雖然對區塊鏈業務建立了備案制度,但是備案制度其實就是一個登記制度,效果不大,剛剛李律師也說了很多企業連備案都不去,需要探索用新的技術手段對新業態進行監管。

第二個問題,區塊鏈技術如何破除平臺的資料壟斷?既然說是破除壟斷,首先我們大家一起探討一下什麼是壟斷?壟斷形式各有不同,比如某一個景區它只准某一家賣水也是壟斷的一種形態。但所有的壟斷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透過政策、法律、技術資本等手段設定新進入者的進入壁壘,從而保護壟斷者地位。壟斷的本質是為了獲得壟斷利潤。破除壟斷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我們郵電通訊行業這些年的變化實際上就是一個典型的破除壟斷的範例。我剛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我們的單位叫郵電局,我記得當時大家對郵電局的評價叫門難進,臉難看。當時大家要裝一個固定電話,那是要請裝維人員吃飯的。當時我們寄包裹、匯款、打電話、發電報等都是在郵電局,我們郵電局屬於資訊流、資金流、物流三流合一的一個壟斷行業。當時郵電局的壟斷是嚴重製約了生產力的發展,為了破除壟斷,就有了1998年的郵電分離,2000年行動通訊從電信剝離出來,後來還有電信的南北分開等等。也就是說整個郵電行業的改革史,實際上就是我們國家在破除郵電三流合一壟斷的一個過程。整個壟斷破除後,迎來了通訊行業的大發展。這些年什麼行業降價最恨?一定是通訊資費的下降,以前買個大哥大多貴,打個電話多貴,裝個電話多貴。所以我認為破除壟斷的過程,實際上就是解放生產力的過程,生產關係跟生產力更加適應,就能夠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當然任何壟斷的破除,靠本身主動去破除肯定是做不到的,就像我們現在的網際網路平臺型企業,平臺型企業的核心就是資源聚集,平臺型企業本身就是一個資源整合的中介,收集資料是由其商業模式決定的。除了從機制層面行政手段去幹預外,技術本身的進步也會對破除壟斷有幫助。剛剛李律師也說了,你完全靠用行政手段去幹預成本會很高。比如說監管網際網路平臺的大資料殺熟,由於網際網路技術的底層資料傳輸邏輯是線性串聯傳輸,這種資料傳輸邏輯要監管到位,意味著要對每個系統都要進行監管,否則繞開你的監管點,他依然什麼都能幹。有了區塊鏈這個技術以後能夠實現以鏈治鏈的方式降低監管成本,是因為區塊鏈技術的底層資料傳輸邏輯是廣播式的,也可以把它比喻成是一種並聯式的資料傳輸方式。剛才李律師說目前我國法律保護的是權益,但是資料是可以無限次用的,怎麼能夠把它變成資料變成資產是一個極難的事情。區塊鏈技術的出現,會促進資料變成資產這個事情的發展。現在國家已經把資料列為了第五要素,原來的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這四大要素,都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障,法律會保障你的所有權、收益權。什麼才是數字經濟?我們BSN聯盟有個觀點,我們認為未來一定是我的資料我做主,我的資產我管理。

網際網路成功的解決了資訊互通成本高的問題。大家回顧一下網際網路的發展歷史,網際網路的早期在沒有TCP/IP協議之前,實際上大家都是區域網,區域網之間要發封郵件,還需要拉根專線,區域網之間的專線非常貴,太貴行業就發展不起來。但是有了TCP/IP協議以後,整個網際網路行業就蓬勃發展,這是網際網路大發展的第一個階段,誕生了郵箱、BBS、搜尋引擎等各種新業態。網際網路行業的第二個大爆發點在什麼時候呢?就是有了電子支付和移動支付的時候,電子支付的出現帶動了電商產業的發展,如果沒有電子支付的話是做不了電子商務,不可能說我找主持人買了一個杯子給你郵寄人民幣過去。有了移動支付以後我們才能夠用滴滴打車,否則不可能司機和乘客都背臺電腦在車上去付款。區塊鏈行業同樣的道理,網際網路實現了資訊的互通和連線,但是網際網路缺乏安全和可信基因,解決不了價值傳遞。區塊鏈技術出現以後,是解決了價值的傳遞和連線,這就是我們構建了BSN的大思路。實際上全球的各種鏈就類似網際網路早期的那些區域網,以太坊再牛它也是個區域網,它跟Fabric就不互通。BSN是按照20年進行規劃的,基於區塊鏈技術底層的資料傳輸邏輯,與加密演算法、隱私計算、分散式儲存等技術的發展未來一定會重構網際網路。網際網路重構以後會是一個什麼業態呢?在座的各位在雲端都會有自己的資料中心,你的資產是在你自己的加密資料中心裡面,你未來要跟別人做交易點對點就支付了。你要跟別人發郵件,你就從你的資料中心發到對方的資料中心,點對點傳送,不需要經過第三方的伺服器。所以為什麼大家老說區塊鏈是去中心化的,實際上它就是去掉了中間環節。網際網路時代,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媒體,我們可以發微博、做直播、運營公眾號等等。經常有人問我什麼是數字貨幣?未來的區塊鏈時代,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資產管理中心,每個人都可以具備類似銀行一樣的資產管理能力,傳統銀行的業務其實就兩件事,幫你記賬然後把你存在銀行的錢放貸款賺利差。未來我們每個人都會成為類似於像銀行一樣的資產管理中心。隨著區塊鏈等這些新技術的發展,就會有力破除現在網際網路行業存在的這些壟斷的問題。

我特別同意剛才李律師說的,按照現在工商總局的方式去罰款,由於你不知道他的資料是怎麼流動的,你只能是事後監管去罰款。只有從資料流和資金流的流動去監管,才能真正的管得住。區塊鏈業務跟網際網路業務有一個非常不一樣的地方在哪呢?網際網路業務它的傳輸層和業務層之間還離得比較遠,網際網路業務可以從上層應用去監管,但區塊鏈業務是網業融合一體,只有從底層進行監管,才能夠真正高效的去進行監管。

我們黨中央非常有前瞻性,看清楚了區塊鏈技術這種特性會助力我們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建設,廣泛使用區塊鏈技術會降低整個社會的監管成本,同時又能夠推動整個社會的發展。當然,在我們國家主要是發展聯盟鏈,我們國家是永遠有一個超級節點就是要加強黨的領導,就在黨領導下的多中心化或者弱中心化,任何行業的健康發展都離不開有效監管,網際網路行業也都是有監管的。

總之,無論是用行政手段還是用新技術破除平臺壟斷都會給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機會,都會推動生產力的發展,都會促進社會進步。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譚秘書長,除平臺資料壟斷以外,個人隱私洩露的問題近年來也愈演愈烈。在2021年央視“3·15”晚會上,央視曝光多名知名商家安裝人臉識別攝像頭以跟蹤交易,科勒衛浴、寶馬、MaxMara均在列。此外,晚會曝光了多家大型招聘線上平臺個人簡歷洩露問題,智聯招聘、獵聘、前程無憂被點名,僅花費7元即可購買求職者簡歷。可以看出,大資料時代下隱私洩露層出不窮,極大得侵害了消費者權益。那麼請問嚴總,隱私保護技術如何防止個人隱私洩露,提升個人資料的安全性?

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隱私保護不是一個純粹的技術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的合規要求,例如,《個人資訊保護法(草案)》,歐盟GDPR、美國CPCA、新加坡PDPA等。為了更好地釐清個人隱私洩露的原因和對策,這裡按隱私資料披露時是否需要消費者配合進行大致分類。

第一類風險,源自消費者為了完成消費行為,主動提供相關隱私資料的行為,例如,入住酒店時出示身份證。這裡隱私保護的要點是確定是否所有的披露行為都是必要的,對於非必要的披露,可以基於選擇性認證披露數字證書、隱私計算等技術方案,在證明資料真實性的前提下,最小化個人隱私洩露(例如,證明年齡大於18歲,但不告知具體生日)。

第二類風險,主要源自自動識別和使用者畫像技術,這個過程中,消費者無需配合,無需主動授權。由於消費者往往毫不知情,很難進行主動預防,這裡隱私保護的要點,是透過政策法規、行業規範限定隱私資料收集技術的過度使用,並推薦隱私友好的自動化收集技術,降低技術普及和升級的成本。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嚴博士的精彩分享。剛剛我們討論的問題都比較抽象,以底層資料為重點進行了討論,現在我們就具體應用場景進行探討。俗話說,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溯源又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前述“3·15”晚會,央視曝光河南鄭州農產品交易市場驚現無檢測瘦肉精羊,據悉已流向多地。無獨有偶,廣東揭陽廢舊鋼筋一夜翻新成“瘦身鋼筋”,也引起大眾關注。從區塊鏈角度,如何賦能食品或商品溯源,目前技術進展如何?是否已經可大規模使用?

天演維真CTO易飛:在食品或者商品溯源中,一般會透過一品一碼或者一物一碼的方式,透過二維碼展示商品從生產到加工的各個過程環節資料,在區塊鏈應用中,我們會把這些過程環節資料進行打包,然後透過智慧合約上傳到鏈上,比如BSN的聯盟鏈,在鏈上記錄了交易hash和時間戳等資訊,這樣來保障資料的痕跡化和防篡改。

在技術方面,目前在資料採集上一般也會結合物聯網技術,透過裝置自動採集生產和加工環節的過程資料來保障資料來源的真實有效,這種“物鏈網”的方案是當前比較流行的模式。

關於大規模使用的問題,從溯源應用的角度來看,目前已經完全具備大規模使用的條件了。天演公司目前全部的溯源類業務都已經開始使用BSN的聯盟鏈,透過BSN提供的城市節點儲存我們的溯源校驗資料。目前已經落地了很多大型的基於區塊鏈的全過程溯源專案,包括種植類、畜牧類、水產類都有很成功的落地應用。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感謝易總的分享,透過資料上鍊,交易hash和時間戳等資訊的記錄,區塊鏈與物聯網等技術集合可實現商品在生產流通全過程中的實時溯源。同時可以看出,區塊鏈中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天然與溯源相契合,而應用方面也具備大規模使用的條件,兩者的結合前景廣闊。此前探討的都是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事前手段,現在讓我們換一個方向,瞭解一下事中或事後區塊鏈的作用。

在實際的消費者權益案件中,侵害證據的完整性、合法性與真實性對消費權益保護有直接的影響,尤其是在當下數字化時代,數字證據已成為了大多數消費者的首要選擇。在此背景下,區塊鏈與數字證據如何結合解決存證難題?從法律角度,兩者結合又是否具有法律效應?

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料合規法律事務部副主任李殿旭: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只要系統是安全、穩定的,提供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的,無論中心化系統或者去中心化系統,法律均承認其效力,不過中心化系統資料出庭展示需要提供原始載體或者經過公證。

相比之下,去中心化或者多中心化系統中的資料真實性更高,更容易被採信。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可以基於區塊鏈提供的信任環境,將司法流程全部搬到線上,大大提高審判的效率。現在已經有很多產品了,北京、杭州、廣州、深圳前海,法院直接作為區塊鏈上的節點,對各個當事人證據和事實在未起訴之前就有了提前的判斷。對於一些網際網路侵權案件、標準化信貸產品可以實現一鍵立案、一鍵申請執行,真的很方便。至於是否屬於司法提前介入,違反不告不理,我認為是不違反,因為只是觀看證據,未進行實質審查。

鏈上原生資料當然是可信的,但是從鏈外取得的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還是要經過法院審查為好。另外,希望區塊鏈產品能夠大眾化,並且讓C端使用者感受到區塊鏈的存在,讓人喜歡用他,用的人越多,糾紛越是容易解決。

天演維真CTO易飛:其實預言其實我覺得可能嚴博士可能解釋的可能會更好一點,那麼我這裡談一談我自己的觀點,因為數字證據,一般都是透過計算機進行儲存的,這些儲存的資料其實很容易被篡改,而且數字證據一般都有比較強的時效性,一般的儲存方法無法有力的證明資料產生的時間點。其實區塊鏈技術就可以很好解決這幾個業務痛點,因為上鍊資料和上鍊時間戳等等都可以利用區塊鏈自身的機制去保障。所以我覺得技術上區塊鏈技術去解決存證難是沒有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法律方面,比如:我們國家是不是制訂了相關的法律和標準,去認可上鍊資料的有效性,所使用的區塊鏈的平臺是否要達到一定的技術標準、上傳的資料格式有什麼樣的要求等等。預言機的機制我想還是嚴博士來做一個比較好的解釋,謝謝。

微眾銀行區塊鏈安全科學家嚴強:好,我來回答一下預言機的機制。一般來講預言機有三種可能的實現機制,第一種李律師實際上剛才也提了,就是說我們找一個權威機構,對這個材料進行一個審查,然後簽名,然後我們就相信這個數字簽名,這是其中一種實現方式。

第二種實現方式,我們不一定找得到這樣的一個提供服務的權威機構。

我們可以找好多家利益不衝突的參與方對同一份材料進行共同鑑證。比如說,我們有10個人,如果超過2/3的投票透過,就認為這個材料是真實的,然後預言機就透過投票的結果來判斷其真實性,然後就可以上鍊了。

最後一種,實際上現在也用的比較多,與現在網頁資料取證的過程類似,使用安全硬體或者可信終端這樣的環境。

具體來看,會基於專門部署在安全環境中的電腦,用這些特點的電腦開啟網頁,然後把當前網頁的內容給存下來。這裡,可信硬體做的功能就是保證硬體執行的操作是不會被惡意軟體或第三方去篡改,由此賦予了公信力。

一般來說,主要就以上三類技術途徑去實現預言機的一個效果。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好的,謝謝嚴總。雖然區塊鏈技術在破除平臺資料壟斷、隱私保護、溯源、存證等方面賦能消費者權益保護效果突出,但是目前區塊鏈技術應用仍然沒有大規模落地。那麼是什麼造成了區塊鏈現階段仍未被大規模得采用,請譚總從基礎設施建設的角度談一下區塊鏈如何助力破局?

BSN發展聯盟秘書長譚敏:區塊鏈行業什麼時候能夠大爆發?我也經常會被大家問到這個問題,說現在國家也重視,各地政府也相繼出臺政策。

我覺得是兩個方面,首先是任何事物的發展它都是有一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像網際網路技術也是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才有了今天的樣子,它一定是一個慢慢的一點一點發展過來的。因為區塊鏈技術它是網際網路技術的能力提升,我還是把它跟網際網路比,網際網路發展的早期,我記得是1995年,有一個媒體採訪比爾蓋茨,問比爾蓋茨網際網路有啥用?比爾蓋茨不停的解釋,說可以在網際網路上了解各種資訊,採訪者說我收音機也可以做到等等。也就是說大家對一個新生事物的認知有個過程,所以我們區塊鏈從業者現在非常重要的一個使命就要不停的去佈道,今天咱們的聊天也是一個佈道的過程,透過佈道讓各行各業慢慢的去理解區塊鏈技術。主要要把原來傳統做業務系統的IT人員教會用區塊鏈技術。比如像做的農產品溯源,我們對整個農產品流轉的過程是不懂的,就叫會懂這個業務的系統方會用區塊鏈技術。再比如供應鏈金融,包括像微眾銀行他們做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業務的如何使用區塊鏈技術做風控?一定是教會這種從事傳統業務業務系統開發的人。就像長沙政府推動的軟體人員再出發,相當於是給了原來IT人員增加了新技能。現在一個分散式的資料庫IT人員怎麼用?怎麼跟他的業務結合起來?需要我們大家不停的去傳播。

另外一個方面,我覺得要建設公共的基礎設施。今天我們在一起聊天的時候大家都提到了BSN,嚴格意義上說BSN是無主的,現階段大家還說BSN是由國家資訊中心、中國移動、中國銀聯、紅棗科技、微眾銀行、電信、聯通、aws、百度等等建設的,未來實際上它是一個無主的公共基礎設施,因為BSN未來就是幾個底層協議,就像TCP/IP、HTTP協議一樣,是一個全球通用的扁平的、無主的、無國界的基礎協議。怎麼去把區塊鏈公共基礎設施建好?任何資訊化技術的發展有兩個永遠繞不開的問題。首先第一個是成本的問題,第二個是互聯互通的問題。如果用區塊鏈的技術太貴大家就不會廣泛使用,我經常舉例子微信交水費的例子,你查詢、繳費的這麼一個動作,中間串聯了七個業務系統。但是用區塊鏈改造它要花很多錢企業就寧可用現在這種方式,成本太高了整個行業是發展不起來的。要想一個行業大爆發,要有一個便宜的公共基礎設施去支撐大家願意去試,一定是一個普通的學計算機的大學生都能夠用這個技術去創業。就像BSN,除了大家在上面部署應用一年不到2000元人民幣以外,我們還給開發者提供一個免費的測試網,有的開發者開始可能也想不到業務場景,就寫個智慧合約在上面去跑一跑,試一試,找找感覺。他在試的過程中可能慢慢就理解了,也許一個新的商業邏輯慢慢也就誕生了。就像我們網際網路的早期,就像有了TCP/IP協議低成本解決了資訊互通問題後,大家就去做電子郵箱、BBS、搜尋引擎等,慢慢的電子支付技術出現,就又出現了電子商務、點外賣等各種業態。一定是要有低成本大家才願意去試。所以我們覺得區塊鏈行業發展的第一個核心,就是要把成本降低。第二個核心就是什麼?就是要互聯互通,像剛才我們前面說的破除壟斷也好,資料隱私保護也好,包括我們確權也好等等,還是網際網路技術的中心化帶來的一些問題,但是發展區塊鏈的時候不能走網際網路的老路,不能還只是去做鏈、做應用製造新的煙囪和孤島,一定是要解決互聯互通的問題。不能只是你搭個鏈我搭個鏈,未來全世界可能有幾十億條鏈,如果鏈與鏈不通的話,好多商業模式就出不來的,為了推動區塊鏈行業得發展,從我們的理解來說覺得區塊鏈這個行業跟網際網路行業的邏輯是一樣的,一定是需要一個公共的大環境,那才能夠解決互通的問題,才能夠降低成本的問題。作為公共的基礎設施,一定是要讓成本無限趨近於0。BSN未來就兩大使命,第一就是不停的降低成本,第二就是不停的互聯互通,實際上就幹這事兒。大家構建這麼一個生態,BSN實際上就是一個生態。

我經常用高鐵體系來打比方,我們說網際網路體系就像綠皮車體系。有了區塊鏈技術我們可以把綠皮車體系升級成了高鐵體系,可能現在幾家發起方就有點像鐵總,把整個高鐵體系建起來,像三大運營商、亞馬遜、微軟、谷歌等雲服務商實際上類似於修火車站,微眾銀行做BCOS底層框架就類似是造鐵軌,像我們天演維真易總實際上就是在造火車,像媒體是在做傳播,律所更多的是制定規則,就像整個高鐵體系它服務的是買票上車的人一樣,大家一起形成這麼一個生態共同去服務使用者。現在區塊鏈技術發展還太早期,大家都在不停關注區塊鏈技術本身,什麼時候區塊鏈行業才會大爆發?我認為是在大家不怎麼提區塊鏈三個字的時候,只有把區塊鏈思維融入到千行百業中整個行業就大爆發了。未來就是一種鏈關係,我們五方要達成一個共識,就五方建一個鏈,鏈關係是根據業務來定義的。

然後還有一個大爆發的契機,就是在各國央行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大行其道的時候,就和網際網路的發展歷程一樣,阿里、京東這些電商實際上都是有了移動支付以後才大爆發的。現階段區塊鏈還只用來做增刪改查等,未來在數字貨幣和數字資產大行其道的時候,逐步實現我的資料我做主,我的錢我做主,我的資產我做主。

現在大家可能還提一提BSN是那幾家發起的,未來就是無我了,BSN就像網際網路一樣大家去用就好了。如果未來BSN是一個長期有我的基礎設施,未來也就需要破除壟斷了,所以我們BSN的奮鬥目標就是要把我們“做沒了”。

我們國家剛剛出臺的十四五規劃給我們區塊鏈行業發展指明瞭方向,明確指出推動智慧合約、共識演算法、隱私演算法、分散式計算等區塊鏈技術創新,以聯盟鏈為重點發展區塊鏈服務平臺和金融科技、供應鏈管理、政務服務等領域應用方案,我們作為這個行業的從業者,不能說等那個大爆發的時候再去做,一定是從現在開始積累,大家都共同努力讓區塊鏈技術賦能千行百業的時候就是區塊鏈行業真正爆發的時候。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各位的分享,今天我們的討論就到這裡結束了,在此我也簡單總結一下。區塊鏈技術把網際網路技術原來線性串聯的資料傳播方式變成了廣播式,使得消費資料在各市場參與方之間公開、透明和可監管。同時智慧合約和共識機制貫穿了資料的產生、流通、收集等全流程,使得資料的產權更加明晰,從而實現使用者才是資料得所有者,對破除資料壟斷意義重大。在具體應用場景中,區塊鏈不可篡改、可追溯、共享賬本等技術特性,使其在商品溯源與存證方面也具有天然的優勢。此外,隱私保護技術與區塊鏈的結合,也從密碼學角度,對個人資料合理利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尋找到了一定的平衡點。雖然區塊鏈技術還未大規模應用,軟硬體設施都有待加強,這是新技術普及必然經歷的一個過程。並且國家對於區塊鏈的重視程度日益增加,出臺了許多政策扶持產業發展。而諸如BSN這樣的國家級基礎設施已開始穩步向前,微眾、天演維真等知名企業也在並不斷探索區塊鏈的應用。可以預見,隨著基礎設施的不斷完善、技術的不斷突破、企業應用的不斷增加,區塊鏈,不止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中提供更為完善的解決方案,也將會在更大的範圍內發揮其重要作用。

好的,再次感謝各位嘉賓的精彩分享,希望各位觀眾能持續關注我們的活動,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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