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地監管虛擬貨幣挖礦的背後 實為對比特幣價值的不認可

買賣虛擬貨幣

來源:互鏈脈搏

作者:金走車

12月27日收盤,嘉楠科技股價為5.58美元,較發行價9美元,下跌了38%。

此前三次IPO碰壁,今年11月21日方成功上市的嘉楠耘智,自出售9000萬美元的美國股票以來,前17個交易日中,除4個交易日外,其他時間股票均下跌。

而研究公司TradeBlock也有在12月份的報告中寫道,“由於比特幣礦工面臨充滿挑戰的環境,其股價正在下跌。”業內高管同樣表示,比特幣挖礦計算機的大型製造商正處於銷售低迷狀態。

而這一低迷,或是由於中國目前對於虛擬貨幣挖礦業的監管。當前,國內多地已陸續開展對虛擬貨幣挖礦行業的嚴打行動。

且互鏈脈搏發現,這一系列監管行為的背後,似乎還暗含著中國對比特幣貨幣屬性的不認可,以及對共識機制發展、落地應用發展的推動。

中國虛擬貨幣挖礦業又遭“四連擊”

當前,中國對虛擬貨幣挖礦業的監管已漸漸鋪開。

就在今日(12月27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舉行了“全州比特幣礦場清理工作座談會議”,政府各部門領導、當地水電公司負責人、位元大陸全資子公司等10家企業負責人,參會並發表對於比特幣礦場清理工作的意見。

而此前的12月24日,甘孜藏族自治州還在一份通知中透露,要出臺《甘孜州清理整治比特幣礦場工作方案》。

同天,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鎮江特大“礦機”盜電挖比特幣案,主犯最高獲刑13年;此外,據央視新聞12月22日訊息,全國多地公安機關持續開展打擊竊電犯罪的專項行動。河北唐山警方在行動中收繳比特幣礦機6890臺;另據區塊鏈媒體訊息,12月18日上午,深圳市互金整治辦召開虛擬貨幣非法活動專項整治會議。會上約談了深圳市“礦業大佬”互聯線上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自今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五部委發出清理整頓虛擬貨幣挖礦的通知以來,中國挖礦業便一直處於“監管季”,12月份更是接連遭遇了“四連擊”。

而這持續強力的監管,一定程度上將對我國的挖礦生態、全球比特幣算力造成影響。

目前,不僅是嘉楠耘智等比特幣制造商處於低迷狀態,國內的礦機買賣市場也同樣低迷。10月末區塊鏈領域迎來利好訊息,但每日經濟新聞實地探訪華強北,後表示,利好未給低迷的礦機市場帶來多少暖意。

而據公開資料顯示,我國目前掌握已全球大半的算力。中國佔全球算力的66%,僅四川一地就超過50%。中國對挖礦業的監管、對比特幣礦場的清理,勢必會導致比特幣算力的下降。

互鏈脈搏觀察poolin近期的資料,近七天比特幣的算力為147.925 EH/s,上一個七天比特幣的算力為121.821EH/s。由於監管仍在進行中,市場似乎並未有強烈的反應。

中國監管比特幣挖礦的實質:對比特幣貨幣屬性的否認

業界有人認為,中國應該掌控比特幣算力。

但是,中國政府對這種觀點貌似並不認同。深究中國監管比特幣挖礦的根本原因,就可知悉中國對於比特幣的態度。中國並不認為比特幣具有貨幣應具備的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的職能,自然不會想去把握這一“虛無”的事物。

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任期間就曾表示,中國央行不接受比特幣或任何其他數字貨幣作為合法形式的支付方式。目前還不承認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像紙幣、硬幣和信用卡等一樣是用於零售支付的工具。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也曾表示,常說的比特幣、以太坊等私人數字貨幣,各國際組織實際上都定位為加密資產,並不能認定為貨幣。

且在官方檔案中,中國也僅將比特幣挖礦稱為“虛擬貨幣挖礦”,而非“數字貨幣”。在中國,騰訊的Q幣便是一種虛擬貨幣。

由上述表述可見,我國央行未承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也不認為其具有支付價值。此外,我國也未將比特幣視為一種“數字黃金”般的貯藏手段。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分析小組曾在推出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4》中提到,有人認為比特幣的出現是對現行貨幣體系的巨大挑戰,甚至有人稱其是“未來的黃金”。從屬性看,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第一,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沒有法償性和強制性,因此比特幣的流通範圍是有限的、也是不穩定的,難以真正發揮流通支付手段的作用。第二,比特幣規模存在上限,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第三,比特幣缺乏中央調節機制,容易被過度炒作,導致價格劇烈波動,無法成為計價貨幣和流通手段。第四,比特幣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很難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

而黃金卻是不能被複制,修改或銷燬;因其價值與實物供應掛鉤,所以價格穩定。比特幣卻由其數字特性,無法達成黃金般的價值屬性,自然無法被視為“數字黃金”。

因而中國,不似朝鮮。朝鮮因外匯原因,將比特幣視為“數字黃金”。2017年時,很多區塊鏈資料機構都檢測到了一個現象:來自朝鮮的比特幣節點活動,突然間呈指數級增長,資料從零達到了每天數百次。更有西方媒體猜測,朝鮮或在舉全國之力進行比特幣挖礦。

由此可見,中國對比特幣的態度是開展虛擬貨幣挖礦監管的根本原因,而觸發監管的現實原因是比特幣挖礦導致的“資源浪費”以及與之並生的非法盜電犯罪行為。

2018年時鏈塔智庫曾統計,比特幣目前的年耗電量為68.08萬億瓦小時,相當於全球總用電量的0.3%。全球每年挖礦收入將近70億美金,而挖礦成本將近34億美金。也就是比特幣挖礦收入的⼀半都用在了開礦成本上。

而幾乎所有的比特幣挖礦都是依靠有⼀定汙染影響的煤電廠進⾏的。挖礦耗電會產生很多⼆氧化碳,每年的⼆氧化碳排放量超過3萬,將會對環境造成一定負擔。

也正是如此,今年4月時,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還被列入了淘汰類產業。而11月6日,發改委刪除了原列入淘汰類產業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這令行業以為國家開始提倡虛擬貨幣挖礦,實則不然,政府的態度仍未改變。11月11日,內蒙古自治區便釋出了對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清理整頓通知。

挖礦帶來的資源浪費是一方面,近年我國非法竊電,進行比特幣挖礦的案件更是層出不窮。因而,對於比特幣挖礦的監管已是勢在必行。

監管之後,雲算力挖礦或成未來趨勢

觀察中國當前對比特幣性質的界定、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未來中國的挖礦業或將不以POW為核心。一般而言,在POW挖礦機制下,礦工獲取的比特幣數量,取決於挖礦貢獻的有效工作量。因而往往算力越高,挖礦時間越長,獲得的比特幣越多。

但這一模式下的挖礦,往往會帶來資源浪費,且POW耗費運算、出塊速度慢,造成其運轉緩慢,難以有效推進落地應用的發展。

由此,雲算力挖礦為成為另一選擇方向。雲算力是一種遠端挖礦模式。使用者透過平臺購買雲算力合約,租賃算力挖礦,定時獲取收益。其優點是使用者不需要深入瞭解挖礦原理和各種軟硬體,或購買昂貴的礦機,也無需自己24小時維護,只要下單購買就能參與挖礦,類似購買收益權產品。

回想最初的比特幣挖礦,是“人人可挖礦”的時代,但隨著該產業的發展,不可避免專業化、規模化。而云算力挖礦形式,恰可降低挖礦行業的門檻,讓行業重新成為眾人可參與的領域。因而,這一方向符合未來商業發展的趨勢。

且向雲算力發展的趨勢,也印合了政府鼓勵區塊鏈領域應用落地的態度。當前,POW機制達成共識所需要的週期較長,因此該機制並不適合商業應用,難以促成落地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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