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螺研究院×BSN丨區塊鏈賦能版權激發數字文化消費潛能

買賣虛擬貨幣

文化,是一國軟實力的體現,是彰顯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如今,在新一代資訊化浪潮下,文化也面臨了新的變革,在新技術與傳統文化的深度融合下,數字化發展已經成為當代文化產業發展的主力軍,文化產業的數字新業態、新模式、新實踐不斷湧現,兼具科技性與實用性的創新數字文化產品應用也層出不窮。近日,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更是明確指出,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進一步凸顯了文化軟實力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戰略地位。但由於起步較晚,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目前仍面臨著創新能力不足、法律規範未完善、內容質量不高等問題亟待解決,尤其是數字內容領域,以創作為核心的內容產業迎來了嚴峻的版權挑戰,阻礙了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的市場發展。而區塊鏈,憑藉其可信協作、隱私保護等技術優勢,在內容創作乃至數字文化產業的流轉、確權、確責和交易有著廣闊的應用場景,成為了挖掘數字文化生產力的有力武器。

在此背景下,BSN、陀螺研究院聯合主辦本次線上訪談活動,陀螺財經、Odaily星球日報、火鳥財經作為支援媒體,火星財經作為直播媒體參與了本次活動。本次訪談圍繞“區塊鏈+數字文化”這一主題,邀請到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以及天河文鏈CEO姜載樂等三位大咖,對區塊鏈賦能版權與數字文化產業進行了深入交流探討。

精華觀點摘要: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數字化的發展,拓寬了發行渠道與展現形式,使文化產業呈現出分散化、多樣化、便利化的趨勢,但便利性也給行業監管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區塊鏈技術的出現是當前數字經濟的基礎,它實現了數字世界的價值交換,實現了數字世界中資產的確權和資產的交易,讓數字資訊的價值得以有效的體現。

現象級應用的產生首先是要在某個領域提供了一個不可替代的解決方案,其次是要能足夠方便的觸達使用者。目前區塊鏈技術在行業內應用還相對早期,某一個平臺和某一個區域的發展力量有限,未來可能是一個跨領域、跨技術融合發展,逐漸形成行業標準規範的過程。在賦能智慧財產權方面,區塊鏈技術作為一個底層基礎設施,要做到使用足夠方便、資源分佈足夠廣泛、成本足夠低。

區塊鏈在創作、發行、交易等各個環節應用前景廣闊,尤其在於版權保護與利益分配機制,此外,區塊鏈+文創領域監管公信力將逐步增強,將會出現整體的行業規範和監管要求,而央行數字貨幣的出現也給予數字文創平臺以新的交易支付模式。

我國在區塊鏈領域發力較早,在數字文化產品領域的佈局也較早,具有更好的先發優勢,未來極有可能形成全球性數字文化品的流通平臺。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技術的發展以及產業鏈的完善,形成了如今的經濟形態,技術的手段可以助力文化產業去延長生命力,並且給予其更多的更大的舞臺去做展現,觸達到更多的消費群體和使用者。

只有當區塊鏈能夠真正保護創作者的時候,能夠維護原創者的經濟利益以及作品價值的時候,創作者才會有更多的動力和潛力去激發他的創新力,促使文化業態越來越豐富,提升文化自信。

除了版權的確權和維權以外,更為重要的是用權,智慧財產權、版權明確了以後,更重要的是把這些東西變現,讓創作者能夠更快速的享受到其中的收益。目前整個區塊鏈行業以及國內的應用階段,可能主要還是集中在第一步,做到相應的產品版權的確權,像用權和維權的階段還是比較滯後的,目前這一塊的實際應用相對較少,這也因此造成了目前大規模應用的缺乏。

區塊鏈與文化產業的結合重點聚焦於交易流轉與效率提升,未來將在版權、數字文化產品交易、NFT技術、新的藝術形態、文創產品、金融特性等六大領域前景廣闊。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資訊媒介的升級必然會產生新的內容:從圖文到多媒體,從中長影片到短影片,底層資訊科技的升級帶來了不同的資訊表現形式,也影響了其承載的內容。

在網際網路時代,創作者面臨的核心矛盾是:既希望內容傳播、又希望保護自己的權益。對於實物商品,擁有權和使用權往往是結合在一起的,保護使用權只需要保護擁有權。傳統的版權保護思路主要是兩點:一是限制傳播,比如各種DRM系統;二是透過法律打擊,走司法維權的道路。而區塊鏈技術帶來的新思路是將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相當於將侵權治理的形式從“堵”變成了“疏”。

區塊鏈技術是基礎設施,未來解決的不只是智慧財產權問題,還有資料安全、隱私的問題,最重要的是透過確權和流通,能夠讓內容產業從農業化變成工業化。

區塊鏈+文創的未來主要趨勢一是提高分工和效率,工業化的過程;二是提高流動性,數字化、資產化、證券化的過程。

以下為QA全文實錄,陀螺研究院整理,略有刪減: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各位觀眾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收看這一期的長話短說,這一期主題是區塊鏈賦能版權保護,激發數字文化消費潛能力。透過這次疫情,網紅經濟成為了熱點話題,成為了數字經濟很重要的一部分,數字經濟受到大家的越來越多的關注,各地政府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來支援網紅孵化等經濟形態,各地也在充分發掘文化市場在中國人民消費的潛能。區塊鏈作為數字技術的一個重要底層,如何賦能版權保護和激發咱們文化消費是大家非常關注的話題。針對這些話題,今天邀請了三位嘉賓,接下來邀請現場三位嘉賓做一個簡單自我介紹,介紹自己所在單位。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大家好,我是來自北京紅棗科技有限公司的劉國棟。紅棗科技是BSN發展聯盟的4家核心發起單位之一,我在公司裡主要負責BSN的產品設計和產品管理工作。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大家好,我叫李慧,是火幣研究院的執行院長,火幣研究院的主要工作是圍繞區塊鏈這一項新的技術和產業,對它進行包括技術應用、政策等各個方向和層面的研究,我們對外也釋出了很多的研究報告,現在應該有300多篇,我們也參與專利、論文、標準建設、以及國內的一些研究課題等,國內一些高校的區塊鏈課程也有所涉及。

另外在這裡也借這個平臺打一個廣告,我們研究院正在大力招募英才,歡迎各位對區塊鏈有興趣的朋友來加入我們,一起助力行業發展。

天河文鏈CEO 姜載樂:大家好,我是湖南天河文鏈科技有限公司的CEO,我叫姜載樂。我們天河文鏈是一家專注於區塊鏈技術結合文創產業來做產業應用的公司。

我們公司位於湖南長沙的馬欄山影片文創產業園,毗鄰馬欄山與湖南廣電,園區主要聚集了一批數字內容生產加工後期製作的企業。目前公司是希望能夠利用區塊鏈技術激發和發展內容與文創產業。

我們也是在發展的初期,希望感興趣的小夥伴跟我聯絡,我們在人才和這個產品的方向都是非常緊缺的。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我是來自陀螺研究院的餘維仁。我們陀螺研究院跟火幣研究院性質相似,主要關注區塊鏈技術賦能產業應用落地。謝謝各位老師剛才的介紹,那麼我們就正式進入今天的議程。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公佈,明確指出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壯大數字創意、網路視聽、數字出版、數字娛樂、線上演播等產業。可以看出,文化新業態已成為我國文化強國的必然要求。請問各位嘉賓,當今的數字化發展對於我國軟文化提升帶來了哪些機遇?對於文化市場又有著什麼樣的影響?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作為一個文化產業的消費者,我認為數字化手段正在重塑整個文化產業鏈條,也帶來了更多的機會。隨著新技術的出現,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文化產品從其創作、發行到消費的各個環節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從發行來講,原來的文學影視作品,可能只有一些諸如電影製片廠、出版社等專業機構才能做,現在有了各類專業的創作工具和平臺,個人就可以用自己的手機或者電腦進行創作;發行環節也是一樣,看看現在微博、頭條、抖音、和各類長影片網站,各類UGC的內容層出不窮,發行渠道更多了,展現形式也更多了、內容更豐富了;而消費環境就更多了,有了移動互聯、物聯網和VR這些技術的加持,人們可以用各種方式消費文化作品。

實際上我們可以看到,數字化的發展,讓文化產業更加分散化、多樣化、便利化了。舉一個我看到的例子,以前一個導演要創作一部電影作品,除了拼才華,還要拼人脈、拼背景、拼資金。現在有了愛奇藝、騰訊影片這樣的平臺,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就可以扛起攝像機和三五個好友支撐起一部自制電影。

但是,事物總是有它的兩面性,這種便利性也帶來了很多負面效果,所謂“萬里黃河、泥沙俱下”。一些良莠不齊的資訊摻雜其中,給行業監管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各種抄襲和盜版情況也層出不窮,我國的相關部門針對性的提出了多種法律法規,但是同時也需要配合相應的技術手段,能夠在文化產業的各個環節解決切實的問題。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關於軟文化,每一個人都有一些體驗,畢竟我們在數字化的浪潮裡,我們都是參與者,或者至少都是使用者。我們透過手機這一個載體,就能夠帶給我們這方面的切身感受。第一點我認為,不管是技術的發展還是數字化的發展,首先它是極大的加快了文化的傳播和傳遞的速度,這個是比以往要來的快得多的。

我們可以透過各種各樣的形式,比如說圖片,影片、直播,然後各種大型的文化活動、綜藝節目等等,我們有各種各樣的渠道去接受新鮮的事物,去感受當下最新最熱最潮的一些元素。

這個其實在以往,在網際網路之前我們是沒辦法做到的,但是在今天我們是可以非常便捷的去感知這些新的元素和新鮮事物。第二,這些渠道其實是能夠觸達到每個不同型別的群體,每一個使用者,從而能夠催生出很多需求。

以前我們更多的可能都是規模化經濟,比如說做一件衣服,如果有更多人買,作為生產者來說,它就能夠創造更多的價值,有經濟收益。

但現在來說,很多年輕人,比如說他的服裝,他的企業,他的一些用品都已經開始慢慢走向定製化了。它背後能夠承載這些定製化需求的原因,其實也正因為技術以及產業鏈的完善,沒有這些技術作為載體,我們也沒法形成如今的經濟形態。

第三,技術發展其實也催生了不同的文化的表現形式。目前很多新的藝術品,其實都是以電子化的形式作為載體來呈現的。像繪畫、音樂、藝術品等等,其實很多都已經是電子化了,甚至很多的商品,已經成為了虛擬化商品。例如Gucci作為一個奢侈品牌,產品價格非常高昂,對於很多人來講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他們目前也開始推出電子化商品,比如說虛擬化的潮鞋,它是一個電子商品,可以賣得很便宜,可能就賣個幾十塊錢、一百多塊錢,使用者可以透過照片或者是影片讓虛擬的鞋試穿在腳上,並且隨著使用者運動去不停的變化和移動,用這樣的技術手段結合藝術設計的理念,就可誕生出來一種新的商業形態。

不光是Gucci,現在也有一些品牌,像percy lau,它是一個國內著名的做眼鏡潮牌的公司,眼鏡非常前衛,很多明星可能都會佩戴他們的眼鏡,現在他們也推出了這種虛擬的眼鏡藝術品,發過去一張照片,然後會給使用者製作。其實就是把眼鏡P上去,但他那種P要更高階一些,會根據使用者臉型和狀態去做相應的一些調整,價格很便宜,可以非常快速的傳播開來。這其實就是一種新的產品形態以及新的商業形態。

然後另外一點,剛才劉總也說了,技術手段其實是延長了我們的文化產業。例如今年年初故宮直播,有導遊也有解說,可以帶著使用者一邊遊,一邊去了解故宮,這種形式也是很好的,相比自己去看,是另外一種體驗。像數字敦煌,透過虛擬現實的技術手段,讓大家可以足不出戶就能夠感受到敦煌的文化魅力,身臨其境去感受這種氛圍。他們其實都是用技術的手段幫助文化產業去延長生命力,並且給予其更多的更大的舞臺去做展現,而且也可以觸達到更多的消費群體和一些使用者。

因此,我覺得技術給文化產業能夠帶來的機會和機遇是非常多的,現在正在慢慢的去滲透改變我們的生活。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我國古人有句話說的很好,叫道隨器變。資訊媒介的升級本身就會對內容產生新的影響,也必然會產生新的內容:從圖文到多媒體,從中長影片到短影片,底層資訊科技的升級帶來了不同的資訊表現形式,也影響了其承載的內容。

我們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我國文化有千年的傳承,從北京故宮、到敦煌,從秦漢到明清,文化是持續發展而綿延不絕的。同時,我們的文化是包容的、多元的,比如佛教從印度傳入中國後,就和儒家、道家的一些思想結合,產生了新的表現形式。所有的外來文化在傳入中國之後,都會有一個融合的過程。因此,雖然承接內容的載體變化了,但是因為有深厚的基礎和底蘊,我們的文化其實有很多的點可以挖掘。最近幾年比較流行的國潮,其實是源於這種文化底蘊,因為我們的文化本身就存在這麼深厚的積累。

第二,我們有很強的創新能力,從古代的四大發明,到現在的新四大發明,只要條件允許,創新不會成為我們的瓶頸。在內容生產領域,像《國家寶藏》、《聲臨其境》、《乘風破浪的姐姐》等綜藝節目,都是在本身文化的基礎上,再結合新的表現形式進行融合創新的產物。

實際上,數字化的過程給我們創造了一個條件,幫助我們有機會去尋找其中的爆發點。因此,我覺得數字化的程序對文化市場有巨大的促進作用,會給文化和創意市場帶來一波新的繁榮。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感謝各位的分享,從各位老師的分享可以看出,自進入網際網路時代以來,資訊連結的深度與廣度被不斷拓寬,個人資訊與內容獲取渠道顯著增加。但也正由於知識獲取便捷性的增強,以創作為核心的內容產業也面臨一系列問題,而其中,最為人詬病則是網際網路版權問題,版權抄襲、維權困難在當今的網際網路內容產業中比比皆是。去年12月,近300名知名影視從業者和網路作家釋出聯名公開信或倡議書,呼籲媒體平臺抵制抄襲剽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各位認為區塊鏈對於解決當今以創作為核心的內容產業版權困境有哪些幫助?是否已有成熟的應用案例?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我覺得對於內容創作者來說,遇到抄襲剽竊的問題,肯定是很氣憤的。我記得很多年前國內某編劇涉嫌抄襲,被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500萬。這個事情從2014年被原作者起訴,中間經歷了雙方互相辯證是否抄襲,來來去去一直到2018年才宣判此編劇確實抄襲。

從這個案例不難看出,最難的在於版權內容確權難和維權難,難主要難在成本太高了,耗時耗力,有些內容創作者根本折騰不起。尤其是數字作品,網際網路的出現讓資訊的傳播和儲存越來越方便了,由此而帶來的問題就是,一個作品被抄襲後,原創者怎麼證明作品是自己的?即使能夠證明,如何被司法機關取證採信?這些都是要解決的問題。

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這些問題。首先,因為區塊鏈本身具備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原創者可以給自己的作品加上數字指紋,透過區塊鏈唯一儲存,然後在相關的平臺進去確權,一旦出現抄襲剽竊的糾紛,就可以透過此進行舉證維權。具體的做法在這裡就不討論技術細節了,今天到場的李院長和姜總,他們公司開發的版權保護產品就很棒,他們透過區塊鏈技術,為文化產品創作者提供了從原創確權保護、作品溯源、作品交易、維權等一站式的產品服務平臺,還聯合其他權威機構提供了專利申請、司法鑑定、法律諮詢等一系列服務,這裡我就不具體說了。

火幣研究院的版權應用已經發布到了BSN官網,並被作為了BSN的官方指定應用;BSN專網也在湖南落地,我們和天河文鏈在版權應用領域的合作也會繼續推進。在座的兩位嘉賓都是版權區塊鏈應用方面的專家,他們在這方面更有發言權,但我相信區塊鏈技術在版權保護方面的應用不僅是早期最先發展起來的,也肯定是最典型的應用場景。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在網際網路時代,創作者面臨的核心矛盾是:既希望內容傳播、又希望保護自己的權益。對於實物商品,擁有權和使用權往往是結合在一起的,保護使用權只需要保護擁有權就可以了。

區塊鏈技術給版權保護帶來了新的思路。數字版權之所以侵權嚴重,是因為侵權成本太低、維權成本太高,這種情況本身就是對“盜版”的一種鼓勵。傳統的版權保護思路主要是兩點:一是限制傳播,比如各種DRM系統;二是透過法律打擊,走司法維權的道路。

區塊鏈技術帶來的新思路是將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比如最近比較火的NFT,包括佳士得拍賣的畫。這樣,大家都知道作品的所有權是誰,就變成了大家都可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侵權的現象自然就減少了,相當於將侵權治理的形式從“堵”變成了“疏”。

實際上,使用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微軟。全世界都在使用微軟的產品,也都知道有很多人在用盜版,但這並不妨礙微軟成為全世界最值錢的公司之一。

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當前區塊鏈技術對版權行業、對整個文化行業的影響就會很大,因為改變的是底層的商業模式和業務邏輯,這完全有可能開啟一個新場面,改變整個行業格局。

我們公司最近推出的“優版權”平臺,就是一個典型的應用案例,為使用者釋出版權NFT,並且構建了從版權保護到版權授權、維權的整個體系,版權授權的內容又可以迴流到NFT持有人和原作者手中,實現內容的交流和價值的放大。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在智慧財產權,或者說在版權這塊,其實最早我們在19年就聯合珠海國際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上線了一個叫IPTM時間標誌的一站式智慧財產權服務平臺。在這個平臺上,我們集合了原創保護圖片溯源、智慧財產權申請服務、後續的維權平臺等等,包括資料處理大資料,智慧財產權、大資料為一體的一個綜合性平臺。

他們用到的底層區塊鏈服務其實就是我們提供,這裡面不光用到區塊鏈技術,也有其它技術的結合,去幫助創作者提供嚴謹的法證記錄。從他們的創作誕生開始,他們就可把相應的作品上鍊,其實這是我們第一階段做的事情。然後像交易和維權,其實是我們第二和第三階段想去做的事情。

剛才兩位嘉賓其實關於這些方面談了很多,除了版權的確權和維權以外,其實中間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用權,智慧財產權、版權明確了以後,更重要的是把這些東西變現,讓創作者能夠更快速的享受到其中的收益。

但目前很多文化產品它的變現其實是比較困難的,而且週期比較長。像專利、文學作品,它中間的變現週期是很長的,而且中間的合同手續是很繁雜的,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的去解決這個問題。

NFT其實是一個典型的代表,它不光是可以幫助我們把這個作品唯一化並且對應到相應的所有人。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它能夠很方便流轉,很方便的進行交易和置換。這其實是能夠幫助創作者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我們最近在做的一個事情,就是跟紡織行業在探討關於數字印花的版權保護。

我們衣服上面或者紡織印刷品上面所有的花紋都來源於數字印花,有專門的一條產業鏈和相應的公司去生產數字印花作品,它其實更新迭代非常快,可能隔幾天就會有一批新的印花產品出來,定價也不高,普通的一個花紋大概賣個幾百塊錢,貴的可能就是知名設計師,做的可能是上千上萬的,大部分可能就是幾百塊錢的這樣一個區間。其實是低附加值的一個產品,它也是一個文化產品,像這種文化產品他們在版權這方面的問題就特別突出。

突出在哪裡呢?一個是它盜版的現象特別普遍,一個新的花紋出來以後,可能隔了幾天仿製品就出來了。而另一方面,雖然盜版現象明顯,但是大家又很難有精力去維權,因為維權的成本太高了。此外,很多印花創作者甚至都還不太願意去版權局做登記,即使現在有些地方的版權局已經開放說可以免費做登記,但是實際上去做登記的人卻很少,因為整個流程是比較冗長的。

所以在他們傳統行業裡面版權問題非常突出,現在一些行業有識之士也開始站出來說希望結合區塊鏈的技術來給行業進行結合,一個是肅清行業不正之風,另外一個就是保護原創設計的印花品。

區塊鏈技術可以給他們提供一條龍的服務。

數字印花的產品,可以在剛剛設計時就可上傳到鏈上,並且上傳到鏈上以後,我們可以打通版權局,從而快速的去做相應的版權登記確認。再往後就是在維權的階段,也可以介入司法機構,幫助大家能夠快速的去維權,不一定要上升到官司。這一系列的動作其實可以幫助產業更加快速、健康健全的去發展,是非常有意義的一件事情。

但是目前整個區塊鏈行業以及國內的應用階段,可能主要還是集中在第一步,做到相應的產品版權產品的確權,像用權和維權的階段還是比較滯後的,目前這一塊的實際應用還是非常少的,因為它需要去打通的部門和需要去協同的物件還是比較多,但是我相信這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隨著產業的進步和從業者持續不斷的努力,終究會有一天會把這一整個鏈條都打通,不光是紡織行業,也能打通其他的文化產業。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感謝各位的分享,根據上述可以知道,區塊鏈憑藉其可信協作、隱私保護等技術優勢,在智慧財產權保護領域的確權、確責和交易等領域有著廣闊應用前景,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應用也紛紛湧現。但截止至今,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領域仍未出大範圍的現象級應用。對此,請問是什麼阻礙了區塊鏈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發展?現區塊鏈正作為我國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之一,在數字經濟的建設中發揮著支撐底座的關鍵作用,能否從基礎設施支撐角度談談如何為區塊鏈賦能智慧財產權提供幫助?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我認為現象級應用的產生首先是要在某個領域提供了一個不可替代的解決方案,其次是要能足夠方便的觸達使用者。現在出現的版權應用其實已經做的越來越優秀,比如他們透過平臺打通了版權保護機構、專利認證機構、司法機構,透過官方權威機構的背書,讓版權保護的服務越來越方便,越來越實用、好用。實際上現在已經有一些數字版權方面的現象級應用,比如最近的NFT,技術實現了藝術品的數字確權和交易。

但是,區塊鏈是一個多方協作共識的技術,它非常適合智慧財產權領域這些從創作、發行到消費的產業鏈場景,目前區塊鏈技術在行業內應用還相對早期,某一個平臺和一個區域的發展力量有限,未來可能是一個融合發展逐漸形成行業標準規範的過程。此外,要達到現象級還要解決使用者觸達的問題,這方面其他兩位嘉賓的理解肯定更到位。在賦能智慧財產權方面,區塊鏈技術作為一個底層基礎設施,我認為要做到使用足夠方便、資源分佈足夠廣泛、成本足夠低。只有這樣才能啟用業務和技術的創新活力。

BSN作為全球最大的區塊鏈基礎設施,一直秉承這個目標,我們透過在全球部署大量的城市節點,讓區塊鏈技術開發和使用的成本大大降低了,只看區塊鏈雲資源的成本這一項,就比傳統方式節省了十幾倍。透過這種方式,降低了區塊鏈技術的使用成本,讓試錯成本足夠低將來一定會湧現更多更好的應用。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區塊鏈結合文化產業一些監管機構如版權局、法院等其實是很想參與到我們共同建設的程序中來的。像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然後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其實背後都有相應的區塊鏈平臺,來給他們的業務做一個支撐。所以目前大家是互相積極參與的一個狀態。

這幾個區塊鏈平臺目前也還在發展的過程中,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可能是最早的,18年開始做的。我昨天還去他們幾個平臺上看了一下背後的資料,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天平鏈上的存證資料量現在大概有6095萬。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平臺比較複雜,背後有好幾條鏈,包括像版權鏈就有兩條,還有合同鏈有一條,金融鏈有一條,不同的業務方向背後有不同的區塊鏈平臺做支撐,在版權鏈能夠看到資料的叫新華智雲,他們鏈上的現在存證資料大概是1747萬。

從資料的規模上來看,我們看到北京和杭州就是他已經開始在鏈上有一些積累,不能說這個量非常大,但是已經是達到了一定的規模,在數字版權這一塊,它本身的產品量就非常的大,可能是以10億或者是百億級別來記的。

幾千萬的量可能只是一個起點,但是他們已經開始在做這個事情,我覺得是非常好的一個開端。

為什麼大家要做版權的上鍊存證,其實它背後的目的還是為了去維權或者是為了去做交易,像維權這一塊是不是上了鏈他就一定能夠100%確權,100%確認這個作品的歸屬,這個其實是不一定的。

他在上鍊的過程中,其實也會有一些步驟,在資料上鍊之前,是不是有邀請相應的司法鑑定機構來給你做取證?如果你邀請了具有資質的司法鑑定機構幫你的作品做取證,然後上鍊你的版權確認的概率可能是比較高的,但是可能也沒法說是100%對。

這個只是說作品前期的一些預處理,就是上鍊的階段的一個預處理。上鍊完了以後,它最終的使用階段更多的在於維權和用權,在這兩個階段,我們還沒有把關鍵給打通,目前是沒有打通的一個狀態。

如果說未來打通了以後,這個行業可能就真正的進入到一個非常快速發展的階段。現在大家上鍊可能只是上一個安心,未來上鍊可能能夠真正的並非常快速的幫助實際的業務發展,包括快速處理一些侵權的現象。

自然而然,越來越多的人、越來越多的機構會去採用這條更便捷的路徑,包括怎麼樣幫助作品變現,也會有更多的人或者是更多的資金資本參與進來,現在大家確實沒有看到大規模的應用落地,因為這個鏈條可能還沒有完全打通。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對於這個問題,可以從兩方面進行思考:

一方面,人們對智慧財產權本身還缺乏意識,內容付費的習慣才剛剛養成,這是一個過程。在20年前,很少有人會使用正版內容,使用盜版、破解軟體在人們生活中是常態。但如今,無論是影片、音樂,還是知識、課程,使用者的版權意識已經逐步建立,也願意透過付費享受服務,這是整個智慧財產權意識的進步;

另一方面,區塊鏈的相關概念還太小眾,技術還沒有被廣泛認可,還需要出圈。區塊鏈技術從誕生到現在也不過十幾年,還沒有產生對人們生活造成巨大影響的殺手級應用。對於普羅大眾,要理解區塊鏈的意義還有很高的門檻。因此,需要先在一個場景上進行突破,先讓區塊鏈技術進入大眾的視野。最近的NFT可以和明星結合,就是一種出圈。當然,出圈只是第一步,要真正讓區塊鏈技術發展,還是要跟產業深度結合,構建起完整的生態。當區塊鏈成為產業發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環,產業中的各個環節都能夠從這項技術中獲益,甚至能催生出新的行業、職業,區塊鏈才會迎來真正的發展。在我看來,這個日子可能馬上就會到來。

從長遠來看,區塊鏈技術是基礎設施,未來解決的不只是智慧財產權問題,還有資料安全、隱私的問題,最重要的是,透過確權和流通,能夠讓內容產業從農業化變成工業化。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三位的分享,剛剛聊的都是區塊鏈在實際應用的作用,我們現在從文化產品的角度來探討一下。近年來,在市場刺激下,數字文化產業的新業態、新模式、新實踐層出不窮,諸如“數字故宮”、“數字敦煌”等集文化內涵、科技性、趣味性為一體的數字文化新產品蓬勃發展。而數字文化產品天然具有的強文化屬性與高傳播性,不僅在國內引起文化熱潮,也成為了我國文化海外輸出的有力支撐。然而,由於文化產業起步較晚,現階段我國文化產品輸出與使用仍面臨著高質量文化供給短缺、創新驅動能力不足、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強等結構性困境。在此背景下,區塊鏈對於版權乃至智慧財產權的應用對於我國數字文化產品輸出與使用有著怎樣的影響?可從哪些維度提升我國數字文化產品輸出端與使用端的競爭力?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這方面在做的兩位嘉賓都是行業專家,我從數字產品使用的角度談談自己的看法。我覺得區塊鏈技術的出現是當前數字經濟的基礎,它實現了數字世界的價值交換。區塊鏈實現了數字世界中資產的確權和資產的交易,讓數字資訊的價值得以有效的體現。我想,不僅僅是數字作品或者是智慧財產權,其實每個人、每一個企業、甚至每個物聯網裝置的資料都是有價值的,都需要一種手段進行保護或者交易。

在網際網路時代,我們的資料可能是在裸奔的,因為有了網際網路這些資料被一些大型機構很容易的蒐集和使用,加上AI和大資料這些手段,我們的資料實際上被“免費”的使用。

有了區塊鏈以後,不僅是文創產品的版權得到了保護,未來每個人、每個企業、每個物聯網裝置的資料,都能透過區塊鏈技術進行保護,我們的資料不再裸奔,比如,將來我個人可能就在區塊鏈的網路裡有一個自己的資料中心,這些資料被我自己的金鑰保護,別人如果要看,需要我的授權。

現在我國在區塊鏈技術和基礎設施方面有明顯的先發優勢,我們極有可能形成世界性的行業標準和規範,形成文化產品的流通中心。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其實我們前面都聊得非常多了,劉總也發表了比較系統的一些觀點。我這邊主要的核心觀點還是前面我們提到的,輸出端就是對於我們整個作品而言保證這個作品的版權,透過確權幫助作者來維護他的利益。

這個是核心的出發點,因為只有當我們能夠真正保護創作者的時候,能夠維護他的經濟利益,以及他的作品價值的時候,他才會有更多的動力和潛力去激發他的創新力,然後去讓我們文化上的業態越來越豐富,然後也會讓我們提升文化自信。因而從事這一塊的人可能也會越來越多。

從使用端出發,作品創作出來以後,它能不能真正的給這些作者帶來一定的經濟價值能不能快速的去變現,以及當他的作品發生了侵權行為的時候,能不能第一時間幫助作者來維護他的權益,這些其實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像區塊鏈,比如說我們用NFT技術或者其他的技術來幫助這個作品保證它的唯一性,加速它的流轉,甚至藉助一些金融工具,透過作品質押讓銀行提供前期的資金,衍生借貸或者是金融衍生品,這些其實都是可以幫助產業去快速發展的一個途徑。

此外,區塊鏈技術也可以更好的去提升產品體驗。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比如說潮牌眼鏡Percy Lau、像Gucci的虛擬商品,包括現在一些商家,專門生產虛擬服裝。他們生產設計的服裝都是虛擬化的商品,這個東西的價值在於它的原創性,以及它的獨一無二性。因此,他們更需要區塊鏈的技術來幫助他們把這個唯一性給確定下來,區塊鏈技術結合NFT就是一個很好的表達形式。

這些都是區塊鏈技術或者其他的資訊科技能夠帶給這個產業非常重要的一些元素,可以幫助產業快速發展,快速的走向全球,更快的去推廣開來。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第一,文化輸出說的有點太侵略性了,文化本身是多元的,每個文化都有它的特點。我們的文化特徵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包容。當我們有了文化自信之後,最好的狀態應該是像唐朝那樣,做到萬國來朝,都來學習我們的文化,而不是我們輸出給別人,這才是大國應該有的姿態。

第二,我們不缺乏好的內容,也不缺好的創意,但是缺乏好的機制和模式。最重要的還是帶來模式的變化。真正繁榮的文化應該是一個工業化的過程。現在為什麼做不到這一點,是因為現在所有的基礎內容是沒辦法出來流轉,流轉會面臨很大的版權糾紛,而且原始素材在流傳的過程中得不到利益保證,所以創作者寧願把它放在自己的場地裡,儲存成本非常大。我們希望能夠透過區塊鏈技術包括NFT智慧合約,去做到讓這些素材能夠流轉出來,從一個成本中心變成一個利潤中心,實現模式上的變化才是真正的使內容生產和文化傳播變得工業化,這個也是我們這個平臺想做的事情。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從三位的分享可以看出,不論是文化產品還是文化輸出,技術已經是其發展的重要之爭。如今,憑藉著我國網民的人口紅利、網路基礎設施普及提供的規模與技術優勢,我國文創產業的數字變革已進入了改革深水區。但目前而言,我國數字文創領域在技術裝備創新支援能力、內容創新整體質量、創新設計總體水平強等方面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從長期而言,區塊鏈會如何助力數字文化產業高水平發展?區塊鏈+文創的未來又會有怎樣的發展趨勢?

北京紅棗科技CPO劉國棟:我認為區塊鏈在這方面主要還是在文創產業的各個環節賦能。這方面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有很大的前景。可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在創作環節,由於有了更好的版權保護技術,這樣可以更大限度的激發原創作者的活力,因為確權成本和維權成本更低了,那麼創作者的收入會更多,或者說潛在的損失會更少。

第二,區塊鏈技術重現定義了文創產業鏈的利益分配方式。據我瞭解在文化作品產業鏈中,原創作者在鏈條上分配的利益往往是最少的,更多的利潤都在發行環節,某種意義上來說,對作品原創者並不公平。有了區塊鏈技術,作品在產業鏈上的流通更加透明,減少了中間流通環節,原創者能分配到更多的利益,這樣也更能啟用創作者的活力。並且,透過數字版權的方式,一個作品甚至可以被分成多份,由多方擁有,這方面其實也是為這個產業帶來了更多的商業模式。

第三,就像其他行業應用的發展軌跡一樣,區塊鏈+文創領域將來應該會出現整體的行業規範和監管要求,我認為這對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隨著央行數字貨幣發行的腳步越來越近,加上數字文創平臺和標準的逐步規範,相信從創作、發行、交易等各個環節都會有爆發性的增長;

最後,我國在區塊鏈領域發力較早,在數字文化產品領域的佈局也較早,具有更好的先發優勢,未來極有可能形成全球性數字文化品的流通平臺。

火幣研究院執行院長李慧:從個人角度,區塊鏈與文化的結合可能未來在六個方面有比較好的發展。我簡單快速的過一下,因為其實之前有很多觀點前面已經提到了,現在只是一個總結。首先提到最多的區塊鏈與版權,版權的保護、確權、用權、維權,幫助我們文化產業能夠健康快速的發展。

第二個是區塊鏈跟數字文化產品交易結合,能夠幫助數字文化產品更快的去進行交易流轉,提高交易的速度,提升相應文化產品的價值。

第三個是NFT技術跟數字藝術品或其他的一些藝術表達形式的結合,確保藝術品的唯一性,確保藝術品的權屬性,杜絕盜版,從而提升它的價值,讓它的流通變得更方便快捷。

第四個是區塊鏈可以打造一些新的藝術形態。比如說前面提到的區塊鏈與數字孿生虛擬現實等技術結合,可以打造更加豐富的虛擬文化場景與各種數字化純虛擬化商品等等,透過多種技術的融合催生出來新經濟業態。

第五個,區塊鏈可以與更多方向的文創產品進行更深度的結合,比如粉絲經濟、動漫產品、遊戲等,透過明星的一些周邊產品,動漫IP,遊戲道具去做更深度的產業融合,在原有的產業基礎上延長它的產業鏈,挖掘其中更寶貴的潛在的價值,開發產業潛力。

最後,區塊鏈可以挖掘和開發文創產品的金融屬性,產品確權後衍生出的質押融資借貸等等。因為很多的作者其實在創作的早期都是非常缺錢的,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產品流轉速度是非常慢的,可以透過技術手段和數字化手段去解決這一類問題。

總而言之,我相信區塊鏈一定能夠助力文化產業發展的更加欣欣向榮,更快速,更健康,業態也會變得更豐富和完善好。

天河文鏈CEO姜載樂:其實劉總與李院長已經系統性的闡述了這個問題,在這裡我就簡單的補充兩個方面:

一是提高分工和效率,工業化的過程,如果能夠透過技術手段,讓內容生產會越來越工業化,越來越精細化,對文創這個行業的價值非常大;

二是提高流動性,數字化、資產化、證券化的過程。當內容可以作為資產很方便的流通,就可以以此為基礎做很多事,比如對版權價值的評估,以及後續的質押融資、借貸、保險等,這會成為一個新的場景和業態。當交易成本降低了,流動性變高了之後,內容的發展和繁榮才會真正的呈現這種突破式的增長。

陀螺研究院院長餘維仁:謝謝各位的分享,在此我也簡單的做一個總結。近年來,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文化產業形態也在逐步發生改變,網紅景點與新興模式持續湧現,不僅推動了文化消費的轉型升級,也對文化產業的模式更新、組織形態產生了重要影響。而區塊鏈,透過與大資料、人工智慧、雲端計算等技術耦合,憑藉其不可篡改性、全程留痕、可追溯性等技術特點,不僅為構建可信透明且有約束力的文化產業運營機制提供了強大的保障,而且可透過點對點交易降低使用者參與到文化生產、投資、傳播和消費等全流程中的成本,解決傳統文化市場權益分配不均、交易不透明和內容不公開等問題,對當今文化產業的倫理秩序、組織形式、消費交易模式進行了重塑,是當今文化產業變革的重要推手。然而,儘管區塊鏈具備文化產業變革的重要潛力,但目前,在實際運用中,區塊鏈仍面臨著技術成熟度、監管機制、商業模式的問題,就未來而言,除了技術的持續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提升區塊鏈的行業認知與公共認可,不斷探索其落地場景切入點,在更大範圍內拓寬技術的應用範圍與實踐空間。

好的,再次感謝各位今天的分享,今天我們的討論就到這裡結束了,希望幾位在之後的系列裡也能繼續探討行業未來的發展,我們下期再見。

來源:https://www.tuoluocaijing.cn/industrys/detail-10053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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