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國家資訊中心朱幼平認可,積分通證化在邏輯上是行得通的!

買賣虛擬貨幣

        8月下旬,監管層對區塊鏈技術專案非法集資進行嚴厲打擊,凡是用區塊鏈發幣融資的行為,都被“一刀切”的定性為非法。一時間,區塊鏈行業近乎遭到了所有人的冷眼。


        但在93日,國家資訊中心中經網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在石榴財經做嘉賓時卻公開對外部宣稱:國家並沒有禁止發通證,發通證不融資、發通證不發幣,大致是行得通的。這讓區塊鏈行業瞬間有了回暖趨勢。

        很多人還不是很瞭解,通證是什麼?

        通證術語為“Tokenization”,它表示建立一個數字象徵,該象徵對應標的資產的所有權,這種象徵透過區塊鏈上釋出,通常被翻譯為通證,主要與證券、股票和實物資產相關。舉個例子,專案方為了擴大使用者量,空投糖果(通證),增加粘性(社羣活躍),這是合法的。這種通證跟傳統的積分是一致的,或說積分通證化,比如Q幣就是合法的。

        那積分Token呢?

        “Token代幣法”是一個學術名詞,是行為主義心理學家提出的有利於行為塑造的一種方法,Token的本質就是“激勵手段”,在行為矯正、產品促銷、遊戲等領域早有應用,積分、票證、遊戲幣等等都是Token,也是法律允許的,就連幼兒園發給小朋友的小紅花也可以說是一種Token。在數字經濟語境下,Token有了很多新的稱謂,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代幣”、“通證”等等。


        發通證不融資、發通證不發幣,行得通;積分作為糖果增加使用者粘性,也是合法的,愛硒歐、加密幣有問題,但政策並沒有禁止發通證,通證不等於幣,也不等於愛硒歐,因而積分通證化自然是合乎邏輯的,也是合法的。

        這也印證了朱幼平主任所說的:通證用來激勵是可行的。如果通證只送不賣,做發錢的通證,不做收錢的通證,這在邏輯上是行得通的;發通證不融資、發通證不發幣,做有證的鏈,不做有鏈的幣,大致還是行得通的。

        這是否是為我們指出了一條通往區塊鏈的陽光大道呢?

        我認為是的。

        我們知道,區塊鏈仍是個新興行業,但我的看法是,寄希望於割韭菜、走捷徑賺快錢、做空氣幣,區塊鏈行業是發展不起來的。專案方只有把心思用到真正的區塊鏈技術和應用創新上,紮紮實實做應用,區塊鏈行業才能真正走上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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