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學者:比特幣符合伊斯蘭教法

買賣虛擬貨幣

穆斯林學者最近宣佈比特幣符合伊斯蘭教法,此舉為穆斯林投資者開放了市場。穆斯林投資者之前並不確定加密貨幣是否符合學者嚴格定義的貨幣概念。

穆斯林佔世界人口的23%,全球有16億穆斯林,主要集中在印度和印度尼西亞等亞太國家。伊斯蘭教法或伊斯蘭教典範法禁止高息貸款(稱為高利貸)的發放。自比特幣在伊斯蘭學者社羣流行以來,由於波動性和巨大利潤和損失的落差,比特幣交易是否屬於一種高利貸形式的做法,辯論一直激烈而且有增無減。作為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宗教,伊斯蘭教已成為近期金融當局的核心問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去年首次就伊斯蘭銀行業務需求問題舉行首次正式討論。在伊斯蘭教中,具有內在價值的商品(金,銀,鹽)被認為是貨幣。實際上法幣在被視為伊斯蘭貨幣時比實際商品的地位低很多 – 數字或紙幣通常只有獲得固有價值商品和固定匯率的支援才能獲得批准為貨幣。例如,黃金標準使得黃金支援的貨幣符合伊斯蘭教法。比特幣一直是一種難以量化的貨幣,無法馬上充當商品或貨幣。然而,它確實屬於伊斯蘭教法中習俗貨幣的某些定義 – 即任何被社會或政府授權廣泛接受為貨幣的東西。雅加達Blossom Finance的伊斯蘭教法顧問兼合規官Mufti Muhammad Abu Bakar 在4月10日星期二釋出了一篇關於比特幣是Halal(允許)還是Haram(禁止)的文章。
該檔案基本上裁定,在某些情況下,比特幣確實可以是Halal(允許)。摘錄如下:“在德國,比特幣被確認為合法貨幣,因此在德國享有伊斯蘭貨幣的資格。在美國等國家,比特幣缺乏官方批准的合法貨幣地位,但可以接受各種商戶的付款,因此具備伊斯蘭習俗貨幣的資格。”伊斯蘭教法對儲存財富有強烈的意識,這導致了ICO和不穩定的加密交易市場被看作是負面的。然而,比特幣和區塊鏈技術實際上與伊斯蘭教法思想是相一致的。部分儲蓄銀行的業務所涉資金的所有權被視為高利貸,這是被伊斯蘭教法所禁止的。由於區塊鏈無可否認地證明了所有權,它實際上比銀行業更符合伊斯蘭教法,而且這一切都包含在Mufti Muhammad Abu Bakar發表的論文中。這一裁決在伊斯蘭學者舉行的一次關於加密貨幣的學術會議之後僅過一天就釋出,表明它已成為穆斯林人口中的一個緊迫問題。

由於穆斯林幾乎佔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因此這項裁決可能會讓很多以前因為宗教原因而避開它的投資者進入這個被開放的市場,這就是我們最近看到的比特幣價值激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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