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媒體:形勢穩定後也不會開放私人數字貨幣交易

買賣虛擬貨幣

監管風暴正在席捲數字貨幣。有訊息稱,我國的監管機構要求境內的比特幣交易所制定無風險清退方案,截至目前,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臺均宣佈將停止交易。監管機構對數字貨幣持何種態度?形勢穩定後,相關交易平臺會重新運營嗎?數字貨幣在我國的發展前景如何?針對上述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周子衡。

記者:為什麼監管機構對數字貨幣的態度日趨強硬?


周子衡:放眼看來,中國乃至世界的經濟均處於一個數字化的歷史程序之中,這是繼經濟市朝、自由化、全球化以來,最為深刻的、影響十分深遠的社會經濟變革。其中,最為關鍵的部分就是貨幣的數字化。可以說,貨幣數字化進展的順利與否或將直接決定經濟數字化的命運。


社會經濟乃至貨幣的數字化有兩個發動機,一個是私人部門的、自發的;一個是公共部門的、政府主導的。就數字通貨而言,包括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國際上,各貨幣當局並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而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準數字貨幣開始逐步發力且越來越具有衝擊力。之前,全球各貨幣當局對此的立懲態度雖有差異,但大體而言,一直較為開放與包容。原因在於,一是這種衝擊具有鯰魚效應,能帶來金融科技的技術刺激與觀念的翻新,可視為貨幣數字化的促進力量;二是這種衝擊力還尚在一個相對安全或可承受的範圍內,且各當局認為自身有能力來及時地跟進監管。因此,雖然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一直處於風險提示或監管警戒中,但是具體的監管措施並不鮮明,也談不上嚴厲。這就令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迎來了一個所謂的包容性監管或灰色成長的階段。


但是,大量數字貨幣的創新以及巨量的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交易規模和價格的極速飆升等打破了這個“平衡”,促使監管當局採取嚴厲的限制措施,以確保貨幣金融體系的現實穩定。


記者:在形勢穩定後,監管機構會重新開放私人數字貨幣的交易嗎?


周子衡:一個根本性的問題是,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究竟是貨幣數字化,乃至數字經濟總的程序中的積極力量,還是消極力量?對其採取百分之百的支援或反對都是有問題的。實際上,也幾乎不可能給出一個所謂的“折中”性的立常當前,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已經在社會經濟體系內發展成為一種“不穩定的力量”,進而對金融穩定構成了現實威脅或實質的衝擊。這是一個基本判斷。這就促使監管當局必須標示出鮮明的立場,且在策略上給予明確的回擊。監管的底線是,創新所帶來的金融不穩定必須受到監管約束,予以遏止。


那麼,當這種“不穩定”對於金融穩定的現實衝擊不再那麼強烈,甚至退卻後,是否監管當局會重新開放交易,恢復之前的那種“平衡”或使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發展的灰色空間得以恢復乃至放大呢?


事實上,不會有這種“恰恰舞”可跳。前面說過,貨幣數字化有兩個發動機,私人部門和政府公共部門。私人數字貨幣的舞步緩下來了,甚至停歇了,法定數字貨幣的舞曲卻剛剛奏響。貨幣數字化總的節奏和步伐不再受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所左右,而是由法定數字貨幣來推動與支配,這個大趨勢愈發清晰與明朗。因此,灰色地帶勢必日趨狹窄,法定數字貨幣是貨幣數字化的“主旋律”。換言之,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跳獨舞的時代結束了,貨幣數字化的創新活動將圍繞著法定數字貨幣而發生、發展,除此別無他法。


記者: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的短板在哪裡?


周子衡:概括來說,主要有兩點。第一是私人數字貨幣缺乏對公場景,那麼,它對於貨幣數字化的推進終歸是有限的。具體來說,私人數字貨幣是否能夠用來繳稅?是否能夠作為財政支出?是否能夠成為公司資產,而列入財務報表?這些根本無從做到。沒有對公場景,那麼,私人數字貨幣就是一條腿走路,從根本上說,它就不是完全意義上的“通貨”。有人說,如果有關當局認可它,不就具備對公場景了嗎?從技術上說這沒有障礙,貨幣史上也有將私人貨幣上升為法定貨幣的情況。這就取決於第二個問題——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的交易需求存在結構性的“失衡”,投資或投機需求大大超出了一般的交易需求。絕大多數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根本沒有一般交易的支援,完全依靠投資或投機需求來支撐。也就是說,私人數字貨幣對私的一條腿也並不強壯。這就決定了,私人數字貨幣或準數字貨幣不僅沒有“強大”到貨幣當局必須給予寬容乃至接納其為法定通貨,還因其在經濟社會中攪動了投機風潮,衝擊了金融穩定,而必須予以限制甚至禁止。


記者:法定數字貨幣是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


周子衡:有人稱,數字貨幣的核心是“去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不是去中心化的,所以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因此,限制或者禁止私人數字貨幣及其交易,是對貨幣數字化的一大壓制或逆流。這個認識在邏輯上是錯亂的。數字貨幣的法定,是一個法律安排;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是一個技術設定,兩者並不相互排斥。因此,概言法定數字貨幣是非去中心化的,混淆了技術與法律的平行關係,將其歪曲為相互排斥的關係結構,是必須摒棄的錯誤認識。


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貨幣數字化整體程序中的重要步伐,其首要打通的是對私、對公兩個場景,建立起結構性全覆蓋的數字貨幣賬戶體系。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自身的革命,這將重塑央行與商業銀行的關係,也將重塑央行與政府財政乃至整個政府部門的關係。數字央行與數字經濟的關係演進是一個複雜的、動態的程序,不好簡化為一個抽象的、價值性的評述“去中心化”與否。


記者:您如何看待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


周子衡:經濟活動的核心是要作出“選擇”。選擇關係到機會成本和交易成本,網路化與數字化能夠最大限度地降低機會成本以提高經濟自由度,降低交易成本以提高經濟效率。數字經濟的本質在於使經濟選擇在數理環境下作出,這是一個普遍的數字賬戶體系所支援的經濟體系。普遍的經濟關係體系為普遍的數字賬戶關係,而賬戶關係中的貨幣環節必然要“數字化”。數字貨幣能夠使交易時間確定,也就是說,一筆交易或一項經濟決策僅發生在一個時間點。這是效率與自由的最大保障。既有的銀行貨幣體系並不能做到這一點,一筆交易牽扯到若干個時間點,根本不能適應經濟數字化的未來發展。


貨幣數字化是一個貨幣形態的變化,並不是我們曾經所熟悉的貨幣材料的變化。誠然,這是一個從有貨幣材料到無貨幣材料的變化。必須承認,貨幣數字化的變革有許多超出了既有貨幣經驗與認識的範圍,決定性的力量還是貨幣經濟的現實本身。


轉自:金融時報 http://220.194.54.108/jrsb/html/2017-09/18/node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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