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孫國峰博士《貨幣創造的邏輯形成和歷史演進——對傳統貨幣理論的批判》(《經濟研究》2019 年第 4 期),以私人信用作為支撐的貨幣早在人類社會初期就存在。公元前 3500 年,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將債務刻在泥板上,而這塊債務憑證的泥板可以作為交易媒介流通轉讓,債權人可將持有的泥板轉讓給他人用於換取蜂蜜或麵包,是原始的貨幣體系。
現代貨幣理論統一了政府貨幣、銀行貨幣和其他私人貨幣之間的關係,將全社會的債權債務關係歸納為一個金字塔型結構:最頂層是政府借據(高能貨幣和國債),中間是銀行借據(銀行存款),最底層則是非銀行借據(非銀行金融工具和民間借據)。明斯基在名著《穩定不穩定的經濟》中指出,貨幣來自社會債權債務關係,所有人都可以創造債務,但究竟哪種債務可以被視作貨幣,則取決於讓其他人也接受這個借據的能力。政府貨幣的價值來自於政府的稅收要求。銀行貨幣的價值來自於其與政府貨幣之間的兌換能力。銀行為保持這種兌換能力而持有央行的準備金(即部分準備金制度)。從信用借據的金字塔的頂端向下,信用評級越來越低,利率越來越高,借據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下層的借據需要用上一層的借據進行清算,而處於最頂端的政府借據不需要清算,只需由國家規定部分人的繳稅義務並宣佈要用政府借據進行繳稅即可。
解讀公鏈經濟體
加密貨幣要在公鏈場景中才能理解清楚。公鏈有多種分析視角。本文聚焦於經濟學視角,將公鏈視為一個經濟體。
公鏈經濟體有兩層:第一層在公鏈內,參與者主要是 Token 交易發起者、礦工和網路節點等。經濟活動主要是 Token 交易發起者發起交易,礦工打包交易、生產區塊並執行共識演算法,以及網路節點同步並儲存分散式賬本。TPS 指標最為直接地體現了公鏈內經濟活動效率。第二層包括基於公鏈的 DApp、Layer 2 解決方案和 DeFi 等,可以統稱為公鏈支援的經濟活動。第二層的參與者更加多元化。不管哪一層,參與者都按照稟賦、偏好和個人選擇形成了勞動分工,並根據市場交易來互通有無。
在公鏈經濟體中,最重要的基礎設施是分散式賬本(可以稱為分散式信任基礎設施)。一旦分散式賬本的安全和效率沒有保障,分散式經濟體就會陷入低效甚至混亂的狀態。礦工作為分散式經濟體的核心參與者,維護分散式賬本,並承擔一定成本和風險。比如,PoW 礦工需要投資於挖礦硬體設施並支付電費。在很多 PoS 型公鏈中,礦工需要鎖定一定數量的 Token。這意味著暫時放棄 Token 的流動性,有流動性成本。
公鏈經濟體的核心經濟學問題是:如何激勵礦工維護分散式賬本,並補償他們承擔的成本和風險?礦工激勵問題本質上就是如何為基礎設施付費。
常見做法是「誰使用誰付費」。比如,交易手續費,相當於交易發起者用手續費來競拍公鏈內有限的系統資源。
「誰使用誰付費」能否持續有效激勵礦工,是一個沒有明確答案的問題:
第一,這類收入取決於公鏈內交易活躍程度,這對礦工而言是不穩定且難以準確預測的。
第二,這類收入在數量上是否足以覆蓋礦工承擔的成本和風險?這一點困擾比特幣社羣已有相當長時間,特別是在出塊獎勵第三次減半後。
第三,公平性問題。很多長期持有 Token 的人很少發起公鏈內交易,很少向礦工付手續費。但它們持有 Token 的價值仍然依賴於礦工提供的分散式賬本安全性。它們是否在「搭便車」?
出塊獎勵有助於緩解「誰使用誰付費」面臨的這三個問題,特別在公鏈發展前期。出塊獎勵與「誰使用誰付費」存在一個關鍵不同:「誰使用誰付費」是指已發行的 Token 在交易發起者和礦工之間的再分配,而出塊獎勵是礦工獲得的新發行 Token。
在 Token 增發瞬間,可以假設公鏈經濟體的基本面沒有顯著變化,那麼新發行的 Token 就會稀釋原有 Token 的價值。可以稱 Token 增發對原有 Token 價值的稀釋為通脹稅。一方面,通脹稅的高低與 Token 增發速度掛鉤,並由原有 Token 持有者按它們持有 Token 的數量來分擔。另一方面,通脹稅透過轉移支付,以出塊獎勵的方式由礦工享有。
與「誰使用誰付費」相比,通脹稅對礦工是更穩定的收入來源。長期持有 Token 的人透過分擔通脹稅也向礦工付費,從而「搭便車」問題得以緩解。如果將礦工群體視為新的 Token 持有者,那麼 Token 增發本質上是將財富從原有 Token 持有者轉移給新的 Token 持有者。假設當前 Token 發行量為 n,增髮量為Δn,那麼相當於現有 Token 持有者從自己的權益中分出Δn/(n+Δn) 給礦工。顯然,Δn/(n+Δn) 等於 Token 增發速率。
從現代貨幣理論看加密貨幣
現代貨幣理論離不開政府在經濟發展和巨集觀調控中扮演的核心角色,政府有政策和貨幣職能,並且兩大職能之間有緊密聯絡。貨幣是債權債務憑證,政府貨幣的價值來自於政府的稅收要求,並構成其他貨幣的價值基礎。而公鏈經濟體是去中心化、自治的,Token 也沒有債權債務屬性,似乎與現代貨幣理論沒有關係。其實不然。
可以把公鏈經濟體比照成一個國家。這個國家的居民主要包括 Token 交易發起者、礦工和網路節點以及 DApp、Layer 2 解決方案和 DeFi 等的使用者。國家需要向其居民提供公共產品——分散式賬本。因為沒有中心化的政府,所以公共管理職能需要以去中心化的方式來進行。從財政收支的角度看,需要解決以下核心問題:
第一,礦工被公鏈經濟體「聘用」以生產公共產品——分散式賬本。從財政支出的角度,需要補償礦工承擔的成本和風險。礦工有前期投入,比如 PoW 礦工需要購置礦機,PoS 礦工和其支持者需要擁有 Token,這相當於固定資本投資。礦工還有運營支出,比如 PoW 礦工的電費,PoS 礦工的流動性成本。礦工的這些成本都受現實世界因素的影響,比如礦機價格、電價和 Token 價格等。如果財政補償不夠,礦工的積極性和公共產品的提供就會受到很大影響。
第二,公鏈經濟體的徵稅物件有兩類。Token 交易發起者從「流量」的角度消費公共產品,而 Token 持有者從「存量」的角度消費公共產品。對這兩類徵稅物件如何確定稅基和稅率,這相當於財政收入問題。
第三,財政支出和收入遵循的邏輯不同。如果有赤字或盈餘,在去中心化環境下如何處理?這就涉及公鏈經濟體中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協調問題。
從這三個問題的解決方案看,公鏈經濟體很巧妙地遵循了現代貨幣理論的邏輯:
第一,公鏈經濟體採取財政部門和貨幣部門合一的方式,並將財政赤字貨幣化。貨幣部門體現為公鏈內 Token 的初次和持續發行,這在很多場合被稱為公鏈的貨幣政策。貨幣部門將新發行的 Token 直接交給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用 Token「聘請」礦工來生產公共產品。根據現代貨幣理論,Token 代表了公鏈經濟體的債務,透過財政支出而發行。
第三,財政部門收取兩類稅收。對 Token 交易發起者,「誰使用誰付費」相當於交易稅,稅基是 Token 交易金額,稅率由公鏈內手續費率市場來決定。對 Token 持有者收取通脹稅,稅基是 Token 持有量,稅率等於 Token 增發速率,體現了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統一。根據現代貨幣理論,稅收讓 Token 迴流到財政部門,形成對 Token 的長期需求。
第四,因為財政赤字貨幣化,財政部門總能實現盈虧平衡。
第五,在公鏈內經濟體中,Token 承擔價值尺度和債務清償手段等功能。Token 在公鏈外用作交易媒介,是前述功能的延伸。現代貨幣理論的這一區分與加密貨幣在現實支付場景的表現是吻合的。
第六,公鏈內 DApp、Layer 2 解決方案和 DeFi 等可以發行自己的幣,不妨稱為 ERC20 Token,是所在生態的債務。這樣,公鏈 Token 與 ERC20 Token 就構成了現代貨幣理論所說的金字塔型結構。明斯基的觀點——「所有人都可以創造債務,但究竟哪種債務可以被視作貨幣,則取決於讓其他人也接受這個借據的能力」,在這個場景下就具有特別含義。「下層的借據需要用上一層的借據進行清算」,就體現為執行 ERC20 Token 智慧合約時,需要用公鏈 Token 向礦工付 Gas 費。
小結
本文用現代貨幣理論來解構和分析公鏈經濟體,加密貨幣和公鏈經濟設計方面的問題就可以在現代貨幣理論的框架下理解,僅舉其要者:
第一,如何設定公鏈 Token 初次發行及分配,以及 Token 後續發行速度。這對應著現代貨幣理論中的貨幣政策問題。
第二,與公鏈 Token 有關的 Staking 和 DeFi。這對應著現代貨幣理論中的金融系統設計問題。
第三,如果可以用 ERC20 Token 向礦工付 Gas 費,對公鏈經濟體和公鏈 Token 有什麼影響?這是所謂的經濟抽象(economic abstraction)問題。
這些問題目前有其他視角的解決思路,但現代貨幣理論毫無疑問提供了一個值得探索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