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虛擬資產監管指南新版出爐!Defi和NFT恐納入監管

買賣虛擬貨幣

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織(FATF)是協調39個國家/地區成員之間金融交易標準的國際機構,宗旨是制訂政策以打擊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

今(29)天,FATF釋出了最新的虛擬資產監管指導方針,修訂了2021年3月早些時候的指南草案,新指南帶來了以下幾個重大變化:

VASP的定義

經過6個月的時間與公、私部門磋商後,FATF補充了3月份的原始指南,澄清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的定義。

根據指南,VASP是:作為企業、其他自然人或法人進行以下一項或多項業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1.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換。

2.一種或多種形式的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

3.虛擬資產的轉讓。

4.虛擬資產或能夠控制虛擬資產的工具的保管和/或管理。

5.參與和提供與發行人出售虛擬資產相關的金融服務。

FATF指出,當前的定義旨在:排除不提供或促進這些涵蓋活動的輔助參與者,例如提供網際網路或雲服務的實體。

去中心化組織是否納入監管?

雖然該指南澄清了去中心化應用程式本身不是VASP,但它指出:在DeFi安排中保持控制權或足夠影響力的建立者、所有者和運營者或是其他一些人——即使其中一些過程是自動化的——也可能屬於FATF VASP的定義

換句話說,這說明了僅僅將專案稱為去中心化並不一定能完全脫離監管,並且給了監管機關做出自己決定的灰色空間。

這可能意味著像平臺OpenSea或dYdX這樣的DeFi協議,其中作為對平臺有足夠的影響力的開發或營運人員(透過平臺運營賺取利潤),可能屬於FATF的建議,因此或被要求實施KYC程式並遵守AML/CFT報告要求。

更新了TravelRule、NFT定義

更新的指南還要求金融機構記錄和報告:價值3,000美元以上資金轉賬的傳送者和接收者資訊,並適用於VASP之間的轉賬以及加密貨幣交易;但不適用於私人錢包的轉賬。

此外,旅行規則要求所有司法管轄區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都要履行KYC義務,以識別資金的傳送者和接收者。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FATF表示NFT或加密收藏品通常不屬於其對虛擬資產的定義,但如果是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則可能被視為此類。

加密領域行業者回應

對更新後的指南,加密貨幣智庫Coin Center在推特發文表示:期待已久的FATF加密指南並沒有想像中那麼糟糕,但仍然存在缺陷

該單位研究總監Peter Van Valkenburgh說道:加密貨幣交易更像是現金交易,而不是沒有被兩個受監管方登記的電匯。在這種情況下,旅行規則根本不適用。

並表示對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定義,仍然過於寬泛,存有許多灰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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